江西南昌:执行不能引误解 通宵加班获理解
2019-02-21 11:07:11 | 来源:新法制报 | 作者:徐明 况慧美 于刘根
  “今晚的行动让我认识到执行工作确实非常辛苦,我为之前我们做出的一些过激行为说声对不起!”近日,申请执行人姜某的哥哥,对奔波了一夜的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区人民法院的执行干警们表达了诚挚的谢意。

  据悉,2015年8月22日,申请执行人姜某在为被执行人罗某强开吊机给另一被执行人罗某文的房屋做现浇的过程中,因吊机螺丝断裂被吊机砸中致残。经司法鉴定,姜某伤残等级为四级、五级和八级,存在大部分护理依赖。法院经审理,判决被告罗某强、罗某文分别赔偿原告姜某26万余元和15万余元。因为两被告不执行判决,姜某于2017年2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017年下半年,执行法官将从深圳返昌的被执行人罗某文抓获。罗某文四处找亲戚朋友筹钱,次日便履行完了15万余元的赔偿款。

  然而,另一被执行人罗某强在事故发生后一直下落不明。考虑到申请人姜某丧失劳动能力且需人护理,为体现司法关怀帮其渡过难关,法院对其实施了共计10万元的司法救助。

  不过,申请人姜某对法院的执行工作仍心存不满,甚至认为法院消极执行、怠于执行。从2018年开始,申请人姜某的亲属便通过多种渠道发布一些对法院有负面影响的不当言论。执行法官多次解释劝说无果。

  近日的一个晚上,申请人姜某的哥哥电话告知执行法官,其发现被执行人罗某强之妻租住在新建区长堎镇一房屋内。该院法警大队政委带领8名法警与执行法官火速赶到出租屋。执行干警通过查看罗某强之妻的朋友圈,发现罗某强当时正在新建区西山镇观赏舞龙灯表演。

  在派人控制好罗某强之妻的手机后,执行干警们连夜奔赴西山。不料,赶到西山后,当地的舞龙灯表演已结束。执行干警们随即前往罗某强在西山的老家查找,也未能发现罗某强踪影。考虑到罗某强有可能到其妻的出租屋内过夜,执行干警们又马不停蹄地驱车返回出租屋。不过,令人失望的是,直到凌晨,罗某强也没有现身。

  见证了整晚“猎赖”行动的申请执行人姜某的哥哥被执行干警们雷厉风行、尽心尽责的工作作风打动,彻底消除了之前对法院执行工作的诸多误解,对“执行不能”也有了客观理性的认识。
责任编辑:高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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