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铁中院:化解矛盾 防范风险 保驾护航促发展
——呼铁中院召开企业座谈会
2019-02-22 16:50:31
     中国法院网讯 (董春晖)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和周强院长、李纪恒书记的讲话精神,按照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的工作要求,2月22日,呼和浩特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举办辖区重点企业座谈会,邀请辖区重点企业北京九泰恒联投资有限公司、内蒙古西蒙集团有限公司、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铁鑫煤化集团有限公司等16家企业代表,就两级法院如何更好的提供司法服务,保障经济发展进行座谈,听取企业的宝贵意见和建议。会议由审委会专职委员吴惠主持,中院党组书记、院长王旭军出席座谈会并讲话,审委会专职委员陈青林、各部门负责人及民事审判庭全体干警参加会议。

  座谈会上,受邀的16家企业代表充分肯定了呼铁两级法院为维护和谐稳定发展环境、促进企业健康发展所做出的积极努力,并认为两级法院在开展“基本解决执行难”、不断提高审判质效等方面,为企业提供了良好的司法服务和保障。同时,代表们还就法院经常性开展送法入企业活动,搭建涉保案件诉调对接平台,有效提示企业依法经营和防范法律风险能力,加大调解案件力度,提高审判工作效率,加大执行力度等方面提出了中肯的意见和建议。

  王旭军院长听取了各位企业代表的发言后,表示对各企业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要认真梳理,专门研究,不断改进和完善法院工作。同时强调,两级法院要从五个方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不断完善工作举措,积极创新服务方式,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优质司法服务,助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一是努力提高司法能力建设。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服务保障民营企业经济发展的重要意义,切实包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二是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深入推进便民服务,加大调解工作力度,多措并举,提供更多更好的便民为民服务措施。三是切实履行审判职能,强化司法保障。坚决贯彻执行习总书记讲话精神,坚持平等保护原则、依法保护原则、合理保护原则相结合,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杜绝刻板教条的工作作风,提升案件效果,达到法理、情理、事理相统一。四是加大执行工作力度。综合运用各项执行措施,加快企业胜诉债权实现。五是拓宽司法服务渠道,助力企业发展。努力增加司法服务的能动性、主动性,提升《司法建议书》质量,在力度、深度上下功夫,要加大对企业经营的法律风险提示,帮助企业规避经营风险;积极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强化以案释法力度,统一裁判尺度,筛选、整理、编辑《典型案例集》和《裁判指引》,并向社会发布,推动构建企业健康发展的法治环境。
责任编辑:侯裕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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