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诈骗花样翻新须重拳狙击
2019-02-25 11:09:45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闫继勇 闫继勇
  导读

  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在人们充分享受科技红利的同时,也有一些不法分子开始利用网络实施电信诈骗犯罪。随着此类犯罪的不断发生,电信诈骗逐渐成为侵害公民财产安全的社会公害。为此,国务院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违法犯罪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决定,从2018年12月起至2019年底,在全国范围组织开展为期一年的新一轮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及时部署,积极行动,近日,在全省组织集中公开宣判一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典型案件。

  交叉结伙发送诈骗短信

  2016年4月份以来,被告人上官伟科雇佣被告人上官伟钊、上官贵宝、上官明川等人发送以“扣银行卡年费”为内容的“95599”诈骗短信。

  在上官伟科等31名被告人结伙发送短信诈骗一案中,被告人以福建籍人为主,同时也有部分山东籍人。该诈骗团伙在被害人拨打信息内的预留电话后,上官伟科就指使上官伟钊等三人冒充银行工作人员,他自己冒充公安人员,指示被害人到ATM机进行操作,将被害人银行卡内的资金转到被告人上官再旺取款团伙持有的银行卡内,上官伟科再安排以上官再旺为首的团伙取现。该团伙先后发送涉案诈骗信息多达106万余条,接打电话4817次,诈骗资金共计35万余元。同期,另有分别以被告人吴伦俊,以被告人张雷雷、杜芦沙,以被告人葛林通为首的诈骗团伙等共计12个,各团伙有交叉、有分工,通过拨打电话,以发放危房补贴、购房补贴、车补等为诱饵,或者利用“伪基站”发送银行诈骗信息等方式,实施诈骗,骗取资金70余万元。

  山东省临沭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上官伟科、上官伟钊、上官明川、上官贵宝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通过接打电话实施诈骗,指使他人向不特定多数人发送诈骗信息,骗取钱款;被告人吴伦俊指使他人向不特定多数人发送含有木马程序链接的诈骗信息,骗取钱款;被告人张雷雷、杜芦沙、葛林通、李晶晶、刘延彬、李红卫、谭咏、苏清建、上官德元利用“伪基站”设备向不特定多数人发送诈骗信息;被告人上官秩锦、刘添得、王侨连、汤炳鑫、张阿松、汤宝勇、上官金海、上官德生、上官木兴、上官金池、上官灿艺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通过接打电话实施诈骗;被告人上官再旺、郭治盛、张日辉、黄丽姑、吴昭荣明知他人实施电信诈骗而为诈骗团伙提供银行卡并为其取现,上述被告人的行为均构成诈骗罪。根据各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性质、情节、认罪态度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等情形,法院以诈骗罪分别判处被告人上官伟科等被告人十三年至二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人民币40万元至5万元不等的罚金。宣判后,上官伟科等提出上诉,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依法作出了二审判决。

  【典型意义】

  本案和“大学生徐玉玉被电信诈骗案”均发生在2016年同一时间段内,因被害人宋振宁在被诈骗后一个月后猝死,也曾备受社会关注。本案共有31名被告人,不仅交叉团伙多,诈骗手段也花样频出:一是通过伪基站等设备发送有预留电话的诈骗信息,等待被害人回拨,再冒充国家工作人员实施诈骗;二是发送含有木马病毒的诱惑类或恐吓类诈骗信息,受害人一旦点击该链接,与该手机号关联的银行卡信息就被获取,卡上的款项有可能被转走;三是从网上购买各类补贴的公民个人信息,向被害人虚构可以领取补贴,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实施诈骗。

  案件中的被告人为更快获取受害人的信任或更快使其放松警惕,多半是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仅损害了党和政府形象,还会造成群众对政府相关监管部门的不满,同时该类犯罪对象主要是收入偏低的相对弱势的群众,这类群体防范意识差,抗风险能力普遍不强,被骗后更容易造成相对严重的后果。因此通过对此类案件的重拳整治、严厉打击,有效遏制此类案件的发生,对于最大限度地减少、挽回人民群众的财产损失,有效维护党和政府公信力有重要意义。另外,该案在追缴违法所得方面处理成果明显,部分被害人的损失会在二审审结后依法予以返还。

  建立虚假股票投资平台

  2017年8月以来,潘杰恒(在逃)以广州曜银浩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名义,召集被告人严健洲、吴建宁、林慧沂、郭纪钱、黄嘉杰、涂锦能等19人在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潮联广场9楼组成诈骗集团,由严健洲、吴建宁任经理,负责公司整体运营,由林慧沂负责统计和财务工作。集团设ABCF四个业务组:文湘庭(在逃)任A组组长,组员有冯珍传等人;黄嘉杰任B组组长,组员有梁晓、梁家发、刘丽等人;郭纪钱任C组组长,组员有杨济铭、邱佳璇、郑伟豪、彭健等人;涂锦能任F组组长,组员有张国权、何亮、罗李明、戴德胜、胡磊等人。黄嘉杰、郭纪钱、涂锦能等业务员以炒股大师助理身份注册微信号,引诱被害人进入集团开设的“股海联盟”直播间听课,获得被害人信任后,向被害人推荐该集团虚设的甘肃德馨文化艺术品交易中心平台投资,并帮助被害人向该平台注入资金。后该集团通过后台操作,将被害人投资强制平仓,继而关闭平台,骗取被害人投资款。该集团于2017年8月至9月,骗取吴某、郭某等被害人人民币331万余元。

  山东省淄博市博山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严健洲等19人结伙,在他人的组织领导下,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并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电信网络技术手段,骗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根据各被告人在犯罪中的地位、作用,法院分别以诈骗罪判处严健洲等19人十一年六个月至二年七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人民币30万元至1万元不等的罚金。

  【典型意义】

  本案是一起典型的电信网络诈骗集团犯罪案件,涉及被告人、被害人人数众多且诈骗数额特别巨大。各被告人分工明确,既有协作,又有配合,作案手段复杂,诈骗套路较深,迷惑性强,群众识别难度大,且赃款转移快、追赃难度大。由于首要分子在逃,绝大多数赃款尚未追回,给被害群众带来的损失数额严重。这起案件中的被害人大多数缺少投资理财的专业知识,渴望借助互联网学习投资知识和技巧,提高理财水平,但由于缺乏一定防范意识,最终被引诱投资到被告人设定的圈套。

  发送刷单信息转发牟利

  2016年10月至2017年11月期间,被告人刘爱荣、李培、刘东霞、王彩云、王超等人使用微信接收张金、陈雪(二人均已判刑)发送的虚假刷单广告,领取转发任务量,组建微信群进行转发获利。其中刘爱荣转发3.2万余条,李培转发2.8万余条,刘东霞转发3.1万余条,王彩云转发4.3万余条,王超转发4.9万余条,于洪涛转发8.6万余条。各被告人分别获得上线张金、陈雪数万元的报酬。案发后,刘爱荣、于洪涛、刘东霞、王超被抓获归案,李培、王彩云自动到案。

  山东省鱼台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在整个电信网络诈骗团伙犯罪中,被告人刘爱荣、李培、刘东霞等处于转发诈骗链接环节,按照上线安排,完成信息转发任务量并据此获得相应报酬,为下游诈骗团伙直接实施诈骗行为起帮助、辅助作用,均系从犯,可从轻处罚。各被告人转发用于诈骗的链接信息通过网络层层分级,层层扩散,受众范围以点带面,社会危害性大,可酌定从重处罚。根据各被告人的地位和作用,法院以诈骗罪分别判处上述被告人三年六个月至十一个月不等的刑期,并处3万元以下不等的罚金,违法所得全部没收。

  【典型意义】

  本案中各被告人的行为是处于为网络诈骗犯罪转发虚假刷单广告、扩大诈骗信息宣传范围的阶段。他们受利益驱使,以替淘宝商家刷信誉获得佣金为噱头,通过QQ、微信等社交网络平台广泛转发宣传适合宝妈、学生等人群进行兼职的图文广告,诱使被害人参与,受众面呈几何级数增长。被害人开始参与时,一般都能拿到一定的兑付返点利益,之后“客服人员”则以各种借口要求被害人必须扫描实为钓鱼网站的二维码或者支付链接,将被害人的钱财占有。值得警惕的是,本案被告人多为25岁至45岁之间的家庭妇女,其犯罪目的只为赚取转发信息的佣金补贴家用;而被害人多为希望获得额外收入、贪图小利的大学生和家庭妇女,他们都因缺乏法律常识,置网络行为规范于不顾,由此各自承担了不良后果。

  以低价出售QQ币游戏装备为诱饵

  被告人张凯杰、张鑫杰系亲兄弟。2018年6月至8月期间,二人通过登录QQ号发布虚假信息,以低价出售QQ币和游戏装备为诱饵,利用QQ和微信收款的方式实施电信诈骗,先后诈骗作案9起,骗取被害人郭之娇、朱涛等9人共计人民币14825元。2018年8月6日23时许,张凯杰、张鑫杰在山西省曲沃县某小区被抓获。诉讼期间,张凯杰、张鑫杰的亲属将赔偿款14825元退缴。

  山东省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根据各被告人的地位、作用和积极退赃等情节,以诈骗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张凯杰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被告人张鑫杰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典型意义】

  本案是以低价出售QQ币和游戏装备为诱饵实施诈骗的典型案例。尽管二人实施犯罪活动只有两个月时间,诈骗数额不大,但由于网络覆盖范围广,被害人涉及陕西、河南、黑龙江、湖北等多省市。目前我国网民已经突破8亿,各类游戏用户达5亿人次,网络上各类虚假广告及消费陷阱无处不在,加之犯罪分子身份的隐蔽性,导致损失一旦产生便难以挽回。网民和游戏用户要时刻警惕,不要轻信不法分子的承诺。

  ■司法观察

  不让电信诈骗成为

  犯罪分子牟利“温床”

  近年来,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对电信网络犯罪的打击和防范,采取了包括立法、宣传和强化电信、银行等相关部门责任等一系列做法,取得了一定成效。但随着互联网的不断发展,网络经济在迅速增长的同时也成了违法犯罪分子非法牟利的“温床”,五花八门的网络陷阱可谓令人防不胜防,防范和打击电信诈骗犯罪的形势非常严峻。在这场综合治理专项斗争中,人民法院更是责无旁贷。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山东省法院系统始终坚持依法从严从重的方针,一大批网络诈骗犯罪分子受到惩处。2016年至2018年,山东省各级法院共审结电信诈骗犯罪案件559件1412人,其中判处五年以上刑罚的349人,重刑适用率为24.7%,远远高于其他刑事犯罪重刑率,有力地震慑了犯罪。

  下一步,山东法院将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参与新一轮防范打击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的专项行动,为遏制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高发势头,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和其他合法权益作出贡献。

  一是要坚持对电信诈骗犯罪全链条的严惩方针,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个人信息泄露是电信诈骗的祸端,洗钱行为是网络电信诈骗犯罪的源头。审判实践中,人民法院对上述行为及为实施电信诈骗犯罪提供其他帮助行为的被告人,要准确适用法律,该从严惩处的一定要从严惩处,该判处重刑的坚决判处重刑,努力在司法层面实现对电信诈骗犯罪活动打击的全覆盖。

  二是要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与其他犯罪相比,实施电信诈骗的被告人,有一些是掌握较高级电脑技术、20岁到25岁的年轻人,在判处刑罚的同时,法官要注意做好被告人的教育引导工作,特别是动员他们要利用自身所长,服务国家和社会,确保案件审判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三是继续加大防范宣传力度,推动防范宣传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建立全民化的防诈骗宣传参与机制。必要时,要建立重要案件信息发布机制,及时向社会公众发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新手段、新动向以及相关典型案例,提高公民防骗意识。

  四是人民法院将与公检两家并联合通信管理部门、无线电管理部门、广电部门、金融机构建立常态化联络机制,推进合作机制建设,根据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的监管问题和漏洞,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建议,推动形成公检法牵头负责、各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广泛参与的打击治理电信诈骗工作新格局。
责任编辑:庞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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