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四梁八柱到精细装修,“精”在哪?
——从四个问题看人民法院“五五改革纲要”
2019-02-28 08:48:54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孙航
  2月27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深化人民法院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的意见——人民法院第五个五年改革纲要(2019—2023)》(以下简称“五五改革纲要”)。10个方面、65项措施,精准对接党中央部署的各项司法体制改革任务,围绕深化新时代人民法院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细致勾画出人民法院下一阶段改革的施工图。

  从“四五改革纲要”到“五五改革纲要”,从四梁八柱到精细装修,人民法院司法体制改革将“精”在哪里?

  司法责任制改革:如何权衡放权与监督?

  司法责任制改革是司法改革的“牛鼻子”,是深化司法改革的核心和关键,是审判权力运行体系的一次深刻变革。

  “五五改革纲要”明确健全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权力运行体系,并首次提出明确院长、庭长的权力清单和监督管理职责,健全履职指引和案件监管的全程留痕制度。

  “健全人民法院院庭长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就是要明确院庭长依法行使职权的边界和责任。有了清单,院庭长能管什么、该管什么、凭什么管、什么时候管、不管会有什么后果,都一目了然、有章可循。”最高人民法院司改办主任胡仕浩表示,改革在不断深入,对司法责任制改革的认识,也要有一个逐步深化的过程。既要强调院庭长不能做什么,也要明确院庭长应当做什么,只有从正反两个方面把规矩讲清楚,才能确保改革蹄疾步稳。

  “下一步,最高人民法院将在充分总结各地经验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完善院庭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严格以人民法院组织法、法官法和三大诉讼法等法律为依据,依法设置权责,合理划定边界,坚持监督有序、全程留痕、权责统一,制定出台更加精细化、更具操作性的文件,确保院庭长依法履职,责任制落实到位,科学构建‘有权必有责、用权必担责、失职必问责、滥权必追责’的审判权力运行体系。”胡仕浩说。

  破解人案矛盾:如何向改革要生产力?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案件数量呈递增态势,2018年,全国法院受理案件2800万件,审结、执结2516.8万件,同比上年分别上升8.8%、10.6%。

  “人案矛盾并不全是‘案多人少’导致,成因也包括诉讼理念、资源配置、审判管理、诉讼制度、科技运用和司法能力等。”在胡仕浩看来,破解人案矛盾,不能全靠增编加人,要坚持用改革思维和方法解决前进中的问题。

  以改革释放潜力、盘活资源、激发活力,“五五改革纲要”给出了人民法院破解人案矛盾的方向——

  坚持“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理念,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通过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诉源治理”机制,实现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法院集中精力解决更具规则意义的案件。

  改变“所有事务大包大揽”的管理模式,把适合由社会力量承担的司法辅助事务和司法行政事务交给市场主体、社会力量去做,真正实现减负增效。

  转变“案件越多成绩越好”的司法政绩观,进一步完善案件繁简分流机制,健全完善立体化、多元化、精细化的诉讼程序,推进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

  通过改革内设机构、组建审判团队、加强专业建设、推进集约管理、强化审务、政务标准化建设等方式,充分挖掘内部潜力,盘活机构职能和资源配置。

  推动深化诉讼制度改革,探索扩大独任制和小额诉讼程序适用范围,优化司法确认程序适用,进一步完善送达机制。

  向科技要生产力,扩大移动电子诉讼覆盖范围和应用水平,促进语音识别、远程视频、智能辅助、电子卷宗等科技创新手段深度运用,推动诉讼模式重构和诉讼流程再造。

  “在上述工作基础上,我们还将推动由省级机构编制部门会同高级人民法院将政法专项编制向人案矛盾突出地区和基层人民法院倾斜,调整优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法院现有政法专项编制的布局结构,全面提升司法效能。”胡仕浩说。

  智慧法院建设:科技如何助力司法改革?

  互联网技术的飞速进步,为人民法院创新发展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机遇。

  近年来,上海、苏州、宁波、广州、成都等地法院依托智慧法院建设,积极推进诉讼流程在线运行、电子档案智能编目、监督事项自动提示、审判执行智能辅助等工作,让信息技术真正对接司法需求、服务人民群众,为科技助力司法改革作出示范。

  胡仕浩介绍,在充分总结吸收各地法院探索实践的基础上,“五五改革纲要”以推动审判方式、诉讼模式和互联网技术深度融合为基础,确定了改革思路——

  依托互联网法院深化改革试点。2017年以来,杭州、北京、广州互联网法院先后设立并探索“网上纠纷网上审”新机制和网络依法治理新模式。下一步,人民法院将按照互联网案件特点,完善互联网法院管辖范围和诉讼规则,改造优化电子诉讼平台,扩大互联网法院的试点效应和示范效果。

  在全国范围内有序推广在线诉讼。自2019年起,最高人民法院将积极总结三家互联网法院和浙江“移动微法院”等实践经验,充分利用我国移动互联网普及应用的先发优势,进一步提升电子诉讼在全国法院的覆盖范围、适用比例和应用水平。逐步实现在线立案、在线缴费、电子送达三类应用覆盖全国法院,打造世界领先的移动诉讼服务体系。

  推动以立法方式构建电子诉讼制度。依托三家互联网法院试点电子送达裁判文书,提出构建适应互联网时代需求的新型管辖规则、诉讼规则,探索建立涵盖管辖、立案、庭审、送达、执行等全部流程的电子诉讼制度,推动民事诉讼法修改完善,让所有当事人都成为改革受益者。

  “评价信息化建设关键看成果是不是好用、实用,要看人民群众、一线干警有没有从中受益,司法效能有没有据此提升。”胡仕浩表示,最高人民法院将按照上述思路,积极稳妥有序地推进智慧法院建设,推动人民法院司法改革与智能化、信息化建设两翼发力,为促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提供有力科技支撑。

  以人民为中心:如何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

  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是否提升,是检验改革成效的重要标准。

  “五五改革纲要”明确提出健全以人民为中心的诉讼服务制度体系,健全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制度体系,健全切实解决执行难长效制度体系,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五五改革纲要”首次提出完善“诉源治理”机制,并强调完善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化纠纷解决体系,促进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建设。

  “加快推进跨域立案改革”同样首次出现在人民法院五年改革纲要中。“五五改革纲要”提出推动诉讼事项跨区域远程办理、跨层级联动办理,解决好异地诉讼难等问题;完善当场立案、网上立案、自助立案、跨域立案服务相结合的便民立案机制,实现诉讼服务“就近能办、同城通办、异地可办”。

  深化司法公开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人民法院改革成效最显著的举措之一,“五五改革纲要”在建设完善审判流程公开、庭审活动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四大平台基础上,进一步提出要构建更加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制度体系,首次提出加大裁判文书全面公开力度,严格不上网核准机制,杜绝选择性上网问题,确保这项改革行稳致远,正面延伸效应不断扩大。

  胡仕浩表示,“未来五年,人民法院将着力打造民生司法保障网的‘升级版’,搭建更加普惠均等、便捷高效、智能精准的诉讼服务制度体系,切实减轻人民群众诉累;健全更加优化协同高效的组织体系和机构职能体系,切实提升审判质量、效率和公信力,免除人民对司法不公的担忧;健全更加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制度体系,完善配置多层次的诉讼制度体系,确保人民群众不仅能够公正获得诉讼利益,并且可以尽快实现。”
责任编辑:魏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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