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萍乡:提供劳务受伤拒赔 法院执行促案结
2019-03-02 09:38:42 | 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 作者:文陆萍 吁拉拉
  近日,江西省萍乡市湘东区人民法院通过对被执行人实行拘留、罚款双重强制措施,顺利执结了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

  据悉,2016年5月,王某与李某签订《建房协议书》,约定由李某以包工不包料的方式承包建设王某家自建房工程,并由李某为工人购买意外伤害险。后来李某将该工程再转包给了李某甲,由李某甲雇请民工负责管理施工。2016年7月,受雇请的昌某在砌墙时没有佩带安全帽不慎摔伤,住院治疗。因赔偿事宜达不成一致意见,昌某向法院起诉。经法院判决,昌某因此次事故造成各项损失8万元,由王某、李某分别赔偿12000元,由李某甲赔偿16000元,剩余款项昌某自行承担。判决生效后,王某等三人迟迟不肯履行,昌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王某等三人送达了执行文书,但三被执行人却一直未履行赔偿款,且未向法院报告财产情况。执行法官查询全国执行系统、不动产登记中心、车辆管理所等,均未找到三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鉴于此种情况,执行法官一方面将三被执行人纳入失信名单,另一方面根据昌某提供线索找到李某、李某甲并对其采取拘留、罚款措施。被执行人王某因“黑名单”影响主动向法院履行,希望能解除限制;李某、李某甲一开始堆拘留、罚款措施“不以为然”,以为法院是“纸老虎”吓唬自己。但其被拘留后才悔不当初,遂主动联系法官表示家属会前来履行赔偿款及罚款。申请人昌某拿到赔偿款后,连连称赞法院是老百姓的强大后盾。至此,该案已全部履行完毕。
责任编辑:高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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