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云江等21人涉黑等多项罪名一案一审开庭审理
2019-03-03 12:47:37
     中国法院网讯 (白鸿图)  2月25日至2月28日,云南省红河州中级人民法院在蒙自市依法公开开庭审理由红河州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马云江等21名被告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非法侵入住宅罪、非法拘禁罪、开设赌场罪、聚众斗殴罪、妨害作证罪、故意伤害罪及其他违法事实一案。红河州“扫黑办”成员单位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受害人家属、被告人家属近200人参加旁听庭审过程。

  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马云江等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非法侵入住宅罪、非法拘禁罪、开设赌场罪、聚众斗殴罪、妨害作证罪、故意伤害罪及放高利贷、非法讨债等其他违法事实。该案涉及政治、经济、社会治安等多个领域的犯罪罪名,案情涉及我州多个县市地域。

  据检察机关指控,2008年以来,马云江开始在弥勒地区放手高利贷牟利,2013年马跃强从滇南武校毕业后,跟随马云江从事高利贷相关业务,其间通过任用亲友、同乡或同学等方式,组织以杨应春、马学东、钟杰、马锦朝、赵精兵为骨干的收账队伍,采用暴力、胁迫等方法索要债务,并由马云江、马跃强支付报酬。在此过程中,2015年底,因借款人肖远忠、戈云莲夫妇因无力支付高利贷债务,遂以抵债方式被迫将其经营的弥勒市中山路“鸿运足道足疗城“和”“青岛扎啤烧烤城”转让给被告人马云江、马云强,马云江、马云强将其更名为“凯伦足疗店”、“凯伦烧烤城”进行经营,伺候该足疗店成为马云江、马跃强团伙的活动据点,为扩大影响马云江、马跃强还以同乡联谊、请吃喝、给予物质利益等方式笼络马超祥、马恒、谢海等为其做事,其中,马超祥先后纠集了马九、李建荣、马学申、彭圆圆及乔炜、马灿等人;杨应春纠集杨翔、龙加强、吴嘉顺、李高有及李勇、李庆福等人;谢海纠集张志平、杨富贵等人,形成了组织架构明显,人员基本固定的犯罪组织,至此为实现其组织利益,马云江、马跃强指使马超祥、马锦朝、马恒、钟杰、杨应春、赵精兵等人为收回高利贷债务组织人员实施寻衅滋事、非法拘禁、故意伤害、聚众斗殴、开设赌场等犯罪行为,严重影响地区的经济、社会和生活秩序。

  该案件涉案卷宗60余卷,出庭支持公诉人员及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及其代理律师6人,出庭参加庭审的被告人21名及其辩护人26人,参加庭审的双方当事人近亲属多达160余人。该案庭审经过法庭调查、非法证据排除、举证、质证、被告人陈述等多项程序,其间,经过三百余人次庭审讯问,历时20余小时的法庭调查,10余小时的两轮法庭辩论,全案审理历时四天三夜,

  该案因社会关切度高,旁听人数较多,法庭决定启动发放旁听证管理预案。庭审全过程,通过法院互联网庭审视频平台作全程直播,庭审期间播放率点击率超过60余万人次,就社会和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进行公开报道,回应了社会各界关切关注,充分展示了我州法院系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高度负责的态度。

  案件择期宣判。
责任编辑:庞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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