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法院:标本兼治破解执行难
2019-03-04 15:50:30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周瑞平
  完善执行联动机制、加大强制执行力度、创新执行攻坚举措、建立执行长效机制……安徽省合肥市两级法院在决战“基本解决执行难”中,坚持以强力治标促进有效治本。2018年,全市法院新收45585件,执结46067件,执行到位金额103亿元,结案数首次超过新收数,取得历史性突破。

  完善机制 形成合力

  2018年4月,“江淮风暴”执行攻坚战打响后,执行工作受到党委、政府前所未有的重视。安徽省委常委、合肥市委书记作出宋国权两次专门针对合肥法院执行工作作出批示,要求各级党委、政法委要进一步加强领导,发挥综合治理执行难的工作大格局作用,联动攻坚“基本解决执行难”,切实助推人民法院解决执行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以前单靠法院一家解决执行难,遇到问题,往往只能‘一对一’单线与协助单位联系,难以形成执行合力。”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程洛发说,“这种状况现在已经改变。”

  2018年4月,合肥市委、市政府牵头成立攻克“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领导小组,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担任组长,全市28家联动单位为成员。市“两办”印发《关于支持人民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意见》,市委政法委将协助法院攻坚执行难纳入综治考核,从制度层面建立了联动单位配合不力的责任追究机制。

  合肥各县(市、区)党委、政府也纷纷出台意见,全力支持“基本解决执行难”。肥西县综治委专门下发《肥西县建立完善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工作方案》,将协助执行纳入综治网格化管理。两大开发区均将支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考核之中。合肥中院抓住机遇,主动与公安、国土、税务、发改委等15家单位对接,深化细化联动措施,签订合作备忘录,打破信息壁垒,实现信息共享。

  经过一系列的磨合,执行联动机制源源不断地为合肥法院执行攻坚注入动力。执行宣传需要媒体协作,市委宣传部、文明办把执行攻坚宣传列为公益宣传。小额救助资金有缺口,财政部门及时调配资金并加大第二年预算。合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在发挥联动机制作用的基础上,深化公安机关“放管服”改革,为合肥中院开通车辆信息司法查控专线。“这条专线的搭建,让法院不用再跑车管所就可以办理车辆的查封、解封等司法查控业务。”合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副支队长陈建梅说。

  合肥中院还与联动单位建成多条“专线”。如直接派员驻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办公,专门负责全市法院对房产、土地的查询、查封和解封;定期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直接导入市大数据资源局数据库,联动单位将数据嵌入本部门管理、审批及工作系统,已连续上传失信被执行人信息38648条。

  合肥两级法院形成的失信被执行人数据,也逐步成为其他联动单位管理、行政审批工作的重要参考。在2018年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中,合肥市就有效利用了法院的数据信息,对候选人是否是失信被执行人进行审查。有的单位主动与法院对接,比对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职权范围内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惩戒措施。“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惩戒体系更趋完善。

  领导挂帅 团队作战

  “以前,执行局从未走进过法院舞台的中央,很多干警不愿干又累又苦的执行工作,执行的重要性没有得到凸显。”合肥中院执行局局长翟纯坦言。

  随着“江淮风暴”执行攻坚战的打响,这种情况得到根本性扭转。合肥两级法院全部成立执行攻坚领导小组,“一把手”主抓执行工作,亲自部署重大决策方案,带头办理重大疑难案件。合肥中院领导班子成员一人包保一个基层法院,层层签订军令状,层层压实责任。“基本解决执行难”名副其实成为“一把手工程”和“党组工程”。

  “一把手”不但挂帅,而且亲征。曾在执行岗位上奋战过11年的合肥中院院长王晓东,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调度执行工作43次,赴基层法院调研督导17次,直接制定执行方案,具体研究“执转破”、小额司法救助、执行宣传等问题,利用执行指挥管理平台系统督办案件36件。巢湖市人民法院院长凌岩周末率队出战,拘留“老赖”。长丰县人民法院院长蒋培办结涉民生执行案件27件。肥东县人民法院院长曹海清等院领导发挥表率作用,院庭长办理执行案件616件,占全部执结案件数的35.4%。庐江县人民法院院长金峰督办、化解11件历史遗留执行信访积案。合肥中院执行局副局长解作荣,远赴陕西府谷县荒无人烟的煤田,一次性强制执行交付24台挖掘机。合肥高新区法院副院长黄文新一人扛起全院两个月的新收案件,为一线人员处理存案争取时间。

  “一把手”挂帅亲征,在合肥法院内部产生巨大示范效应,形成上下同心、一呼百应的攻坚局面。

  人、财、物全面向执行局倾斜,从根本上解决执行局人手紧缺、执行力量薄弱问题,有效提升执行战斗力。“我们对派车制度进行调整,除保障执行局正常派车用车外,专门抽调两辆警车供执行局使用,确保一周7天在岗。”合肥中院司法行政装备处处长王艳说。全市法院加大财力投入力度,推进执行装备的快速升级,新建、升级执行指挥中心6个,采购执行单兵设备178套,总投入1000万余元,大大提高了执行效率。

  合肥中院还从实战需要出发,打破以往法警配合执行出警的传统做法,直接将6名在编法警编入执行团队,执行威慑力明显增强。

  据统计,合肥两级法院执行人员从以前的301人增至现在的400人。打破原有“一人一案到底”的执行模式,探索组建保全团队、事务团队、外执团队等,精细分工,团队作战,执行效率提升明显。瑶海区人民法院法官黄胜带领的快执团队,2018年结案2093件。

  实践创新 提升质效

  “基本解决执行难”进入决战决胜阶段后,面临的都是难啃的“硬骨头”。合肥两级法院坚持创新思维,不断推进执行方式创新,开拓执行攻坚新路径。

  为加大反规避执行、惩治拒执违法犯罪力度,突出执行工作的强制性,2018年4月,巢湖法院专门组建执行司法惩戒警务保障团队,统一实施强制执行措施,提升执行威慑力。司惩团队以司法警察为主要成员,从执行局、法警大队抽调12名综合素质高、执行力强的干警组建,由执行指挥中心统一调度,实行24小时滚动执勤。对于“执行110”接受当事人、群众举报线索下达的指令,司惩团队立即快速反应出击,实现了强制执行的日常化,突出了强制执行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提升了执行工作效率。截至2018年12月31日累计拘传305人,拘留94人,促进执结案件137件,达成执行和解217件,取得明显实效。

  为有效防范“执行不能”的风险,早在2012年,合肥中院就率先将信用担保机构引入诉讼保全领域,成为国内开展诉讼保全担保业务的先行法院之一。2018年,合肥两级法院建立“执行+保险”机制,与保险公司在诉讼保全担保、执行悬赏、司法救助上加强合作,发挥保险的杠杆效应和风险转移功能。

  为提高财产处置效率,庐阳区、包河区人民法院积极探索议价、询价制度,与京东、淘宝等合作,运用大数据开展网络询价。引进第三方司法网拍辅助机构,构建“法院+网拍平台+网拍辅助机构”模式,大大缩短了处置财产评估速度,实现财产评估零成本,高时效,提高涉案财产的处置效率。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董开军对此予以充分肯定,要求向全省法院推广应用。

  蜀山区人民法院率先启用“智慧执行系统”,探索一键查控、一键文书生成、在线评估、谈话、智能送达的执行新模式,减少法官重复性、事务性工作,实现标的评估精准化、案件处理高效化、送达找人轻松化、办案管理精细化。上线“易执行”系统,通过大数据将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精准推送至被执行人的“生活圈”,最大限度挤压失信被执行人生活空间。完善网络执行查控,基本实现对主要财产形式及被执行人身份信息“一网打尽”,有效破解了查人找物难题,大大提升执行效率。

  强力治标 有效治本

  今年1月30日,合肥两级法院再次开展“江淮风暴·新年猎赖”集中行动,一天内共拘传失信被执行人62人,司法拘留21人,执结案件90件,强制清场2处,执行到位金额1470.8万元。

  “执行一定要依法突出强制性,用尽用足用活拘传、拘留、罚款、搜查等强制手段,对失信被执行人形成强大威慑。”王晓东说。

  2018年以来,全市法院开展集中执行行动220多场,出动万余人次,执行干警起早贪黑、披星戴月,早堵被窝、晚堵餐桌,让“老赖”们瑟瑟发抖,攻克了一大批长期未结的“骨头案”。合肥中院成功执结合肥熔安动力案,通过网拍变现4.64亿元,推动合肥、芜湖等两地多家法院42件执行案件的执结,为国家追缴税款2000万余元。庐阳区法院开展涉金融专项执行行动,共执结涉金融案件593件,总标的额达1.37亿元。肥东县法院开展涉环保专项执行行动,执行到位生态修复金127万元。

  2018年,合肥法院发布失信信息27488例,限制高消费61093人次,拘传1125人,拘留400人,移送或自诉追究刑事责任99人,3983名被执行人迫于威慑主动履行,金额达6.96亿元,规避执行、抗拒执行现象基本得到遏制。

  在强力治标的同时,合肥两级法院一方面做好立、审、执配合,另一方面不遗余力地把执行关口前移,建立执行长效机制,推进执行工作步入良性循环轨道。

  合肥中院从源头治理执行难,在诉讼服务大厅设立诉讼风险智能评估一体机,引导当事人合理评估诉讼风险,预防“执行不能”案件出现。瑶海区法院率先在全市基层法院首创组建执行机构内设团队,确保执行权合理配置。肥东县法院实行执行案件繁简分流办案工作机制,实行“简案”速执、“繁案”精办。制定了《执行案件规范管理规定》等8项管理规定,就执行流程、执行行为等方面作了进一步规范,为建立“治本”的长效执行工作机制打下基础。巢湖市法院制定了终本案件管理“八统一”制度,建立“执行不能”案件退出机制。进一步明确了职能权限,规范了终本案件从立案、查询、结案、归档的全过程,使每个办案环节都有章可循,促进了执行案件规范化管理。合肥中院还将监察评查制度引入执行案件的结案审查,由监察室派出工作人员对案件进行评查合格后才能结案,有效查堵案件差错。
责任编辑:王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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