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青河县法院四项举措力破“执行难”
2019-03-05 09:50:32 |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青河县人民法院 | 作者:樊余翠
  2018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青河县人民法院全年受理执行案件268件,结案255件,结案率95.15%,案件终本率23.27%,终本案件的合格率100%,无信访案件;该院三年案件执结率98.34%,执行标的到位金额2330.2万元,执行标的到位率41.57%。

  强化领导,提供坚强组织保障。由主要领导带头抓,协调人、财、物向执行庭倾斜。优化配置,凝聚工作合力。该院目前在职干警42人,执行庭在职执行员8名,占全体干警编制总数的19.05%。入额法官14人,执行局配备入额法官3人,占全院入额法官的21.43%。

  建立“1+X”团队模式,裁判权与执行权分立。设立两个繁简分流执行团队,实行以老带新、日研判、周例会制度,强化执行案款管理,建立和完善执行案件流程节点管理,实现阳光执行、规范执行。

  科技支撑,加强执行信息技术手段运用。执行指挥中心硬件设施齐全,投入使用执行指挥车1辆、单兵作战系统2套、执法记录仪6部。执行指挥中心由专人负责督办、委托等事项的及时回复,运用网络查控系统冻结被执行人账户477个,促使被执行人自动履行结案数32件,履行义务后解冻账户84个。已启动网拍案件10件,成交6件,交易金额132.55万元,通过失信被执行人公布平台发布失信被执行人信息46例,通过纳入失信名单后结案22件,限制高消费235人。

  温情司法,加大司法救助力度。2018年,该院针对特困人群共发放司法救助金191000元,司法救助15案15人。
责任编辑:高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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