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人类命运共同体建设描绘法治蓝图
——人民法院国际司法交流合作工作综述
2019-03-05 15:25:06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孙航
  9月,首届中国—东盟大法官论坛,通过《南宁声明》。

  1月,中国四级法院司法协助管理平台上线,审理案件范围覆盖70余国。

  5月,中国—中东欧国家最高法院院长会议,通过《苏州共识》。

  11月,在第三届世界互联网大会上,贡献智慧法院建设的中国经验。

  1月,世界执行大会,通过《上海宣言》。

  3月,金砖国家大法官论坛签署《三亚声明》。

  3月,中国与葡萄牙语国家最高法院院长会议,通过《广州声明》。

  7月,在环境司法国际研讨会上,贡献环境司法保护的中国方案。

  2007年起,来自22国的400余名外国法官相继参加了中国法院的研修班。截至2018年底,最高人民法院已成功举办34个援外法官研修班。

  截至2018年底,中国已与74国签署司法相关合作协定145项,加入近30项含司法内容的国际公约。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统筹国内外发展态势,走出一条中国特色大国外交之路。人民法院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不断加强国际间交流合作,推进国际司法协助,为全球治理体系改革和建设提供中国方案。

  中国法院的“朋友圈”越来越大

  从高层互访到举办国际会议,中国法院沿着改革开放之路不断前行,深入推进国际间司法交流。

  中国法院的“朋友圈”越来越大。

  2014年9月首届中国—东盟大法官论坛、2015年3月金砖国家大法官论坛、2016年5月中国—中东欧国家最高法院院长会议、2018年3月中国与葡萄牙语国家最高法院院长会议、2019年1月世界执行大会——每一次都凝聚了广泛共识。

  《南宁声明》致力于为中国—东盟自贸区建设创造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三亚声明》开创金砖国家司法界高层交往务实合作新纪元。《苏州共识》旨在推动全球信息化时代司法能力现代化迈上新台阶。《广州声明》为全球网络空间治理中的司法担当书就合作共赢的路线图。《上海宣言》为各国在强制执行领域开展更加务实高效的合作奠定了基础。

  “开展国际司法的合作与交流非常有必要。”全国人大代表、蓝顿旭美食品有限公司董事长郝旭认为,人民法院通过不断加强国际间司法交流合作,增进了与各国司法机关的相互理解与互信,为各国法院之间更好地开展司法合作筑牢基础。

  2017年9月,来自丝绸之路沿线的16个国家的司法领导人同聚中国敦煌,共商“一带一路”倡议框架下司法合作之策。

  “随着‘一带一路’倡议实施推进,各国间经济与贸易合作不断深入,司法的服务保障作用日益凸现。人民法院积极服务对外开放大局,进一步扩大了中国司法的国际影响力,对于我国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具有重要意义。”全国人大代表、天津华盛理律师事务所主任才华表示。

  向世界贡献中国司法智慧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法院积极倡导并践行新型全球治理观,立足自身改革,不断提出司法新理念、新主张,为世界法治文明繁荣发展不断注入中国动力。

  “共同提升法院信息化水平,切实加强网络司法,携手应对互联网带来的挑战,推进全球互联网治理法治化。”2016年11月,第三届世界互联网大会上,中华人民共和国首席大法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为世界带来智慧法院建设的中国经验。“设立专门审判机构,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大力加强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努力为建设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2018年7月,环境司法国际研讨会上,环境司法保护的中国方案获得了与会嘉宾的一致认可。

  “最高人民法院全面开展对外交流合作,巩固发展了与其他国家最高司法机关、国际组织的友好交流关系,充分展现了我国负责任大国的司法形象。” 全国人大代表、福建省平潭综合试验区潭城镇东门社区党支部书记薛玉凤表示,“特别是在司法公开、智慧法院建设和执行工作等方面,中国法院为全球治理贡献了中国司法智慧、提供了中国司法样本”。

  从2007年开始,22个国家400余名外国法官相继走进中国法院研修的课堂。截至目前,最高人民法院依托国家法官学院已成功举办34个援外法官研修班。中国司法智慧正吸引着世界各国司法人士不远万里而来。

  不断扩大司法协助范围

  人民法院积极推动与各国司法机关互联互通、互利互惠,不断扩大司法协助范围,为实现更高水平对外开放营造良好司法环境。

  截至2018年年底,中国已与74个国家签署双边刑事司法协助条约、民事司法协助条约、引渡条约、被判刑人移管条约和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合作协定145项,加入《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等近30项含有司法协助、引渡等内容的国际公约。

  2016年1月1日,中国四级法院司法协助管理平台建成上线,平均每年审查办理国际司法协助案件范围覆盖全球70余个国家,遍布五大洲。

  “人民法院通过主动参与国际规则的制定,扩大了国际司法协助的覆盖面。”全国政协委员、上海开放大学校长袁雯表示,人民法院与多地开展司法互助交流,促进实质性区域司法合作,提升我国司法国际形象和国际影响力的同时,也为我国企业走出国门提供了必要的司法保障和服务。
责任编辑:刘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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