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国际商事法庭
2019-03-08 14:38:19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白龙飞
  • 图为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国际商事法庭揭牌。
  • 图为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国际商事法庭揭牌。
  • 图为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国际商事法庭立案登记窗口。
  • 图为第一国际商事法庭干警合影。
  • 图为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揭阳市榕城区水利水电工程建设技术服务中心高级工程师 陈旭斌
  • 图为全国人大代表、西安工程大学校长 高岭
  2018年6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分别在广东省深圳市和陕西省西安市设立第一国际商事法庭和第二国际商事法庭,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负责协调并指导两个国际商事法庭工作。国际商事法庭是最高人民法院设立的专门处理国际商事纠纷的常设审判机构,案件审理由三名或者三名以上法官组成合议庭进行。国际商事法庭实行一审终审制,作出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

  设立最高人民法院国际商事法庭,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改革部署,是落实《关于建立“一带一路”国际商事争端解决机制和机构的意见》要求的重大举措。其意义在于,通过坚持共商共建共享原则,充分发挥专业化争端解决优势,更好应对共建“一带一路”新形势下的国际商事纠纷,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努力营造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代表点评

  在深圳设立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国际商事法庭,是粤港澳大湾区营商法律环境重大升级的信号和前奏。深圳毗邻港澳,在开放方面处于前沿地位,在深圳地区及其辐射的粤港澳大湾区的涉外案件比较多,深圳也是“一带一路”海上丝绸之路重要经济支撑点。前不久,中共中央、国务院正式印发《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国际商事法庭将迎来更多涉外重大案件,有利于积攒经验,培养和储备法律专才。

  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国际商事法庭在西安设立,既是适应司法形势需要,专业高效地解决国际商事纠纷,又是展示中国司法文明的亮丽名片。西安位于古代丝绸之路的起点,是古往今来融汇东西方商贸和文化的关键节点,同时又是内陆型改革开放的新高地。要充分利用好西安独特的历史文化和现实优势,依法妥善化解面向涉陆上丝绸之路经济带的国际商事纠纷,充分发挥好在“一带一路”争端解决机制中的优势,通过发挥司法职能巩固西部大开发战略的成果,为深入推进加快建设西安国际大都市努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责任编辑:刘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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