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泽州:支持民营企业发展 法院执行在行动
2019-03-12 12:09:19 | 来源: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 作者:张溪贞
  近日,山西省泽州县人民法院对一起被执行人占用某民营企业施工用地建厕所,致使该企业工期延误案件进行强制执行。

  案情回顾

  案件申请人是泽州县某民营企业,因被执行人违法修建的厕所占用其施工用地,致使该企业工期延误。协商无果后,只好诉诸法院。被执行人败诉后,拒不履行判决书确定的义务。该院执行法官多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被执行人李某某、陈某某态度强硬,拒绝调解。为了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该院决定对该案进行强制执行。

  在强制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李某某、陈某某现场阻挠执法,法院依法将二人予以拘留,后在执行法官的不懈努力下,案件得以执结。

  该案的顺利执结,维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震慑了被执行人。让他们对法律心存敬畏,同时也彰显了法院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营造良好营商法治环境、提供优质法律服务的决心。
责任编辑:高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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