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单县法院法官成功化解一起家事纠纷
2019-03-12 16:14:25
     中国法院网讯 (黄露)  古人云“家和万事兴”,一个“和”字,字详意实,传达出人们希望家庭和睦的美好意愿,然而恩爱夫妻也有口角之争,骨肉至亲也有冲突之时,正所谓,清官难断家务事,情在左,理在右,法在中间,真正处理起来家事纠纷,仍需要专业的方法。3月7日上午,山东省单县人民法院法官成功化解一起家事纠纷。

  2019年1月7日,单县张集镇的刘某某因继承权的问题,来到单县人民法院终兴法庭起诉于某某,经过调查,原来于某某在20岁时被过继到了刘某某父母那里,随后一直跟随刘某某的家庭生活,虽在被过继时已成年,仍将刘某某的父母当做亲生父母一样对待,30余年来一直十分孝顺,在养父母过世之后,继承了他们的房产,然该房产在2017年被拆迁,拆迁补偿款为42578元,刘某某认为这42578元由于某某所得,侵犯了她的合法权益,自己作为亲生女儿,本该由自己继承,遂将于某某告上法庭。

  在了解事情的来龙去脉后,法官周博与法官助理瞿德敬对案情进行分析,找到争论焦点。3月7日上午,周博法官将双方当事人和当地的村干部叫到一起,采用“面对面”、“背对背”的方式开展调解工作,分别与双方进行交流,加以疏导,对双方当事人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明之以法,苦口婆心的给他们分析利害关系,化解其心中不平,最后经过不懈的努力,双方当事人终达成一致意见,愿各让一步,握手言和。

  身在基层,每名法官都经历过各种家长里短,家事案件类型多样,矛盾纠纷的原因各有不同,有的涉及个人隐私,可能对于法官也不愿多说,导致事实认定的难度较大,不能单纯依靠法律法规,这时候的司法裁判不应该是冰冷、机械的,而应有温度,这种温度在法官和当事人之间相互传递,在避免对簿公堂的前提下,尽最大努力消除对立、弥合亲情,用司法温情守护家庭温馨。
责任编辑:魏悦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