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法院:把执行权纳入法治轨道 关进“制度铁笼”
2019-03-12 21:47:55
   中国法院网讯 3月12日,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徐家新做客由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和中国法院网联合推出的2019全国两会特别节目《大法官访谈》,与网友进行在线交流。徐家新表示,执行权作为与审判权相对应的一项权力,要坚决防止“权力任性”,将之纳入法治轨道、关进“制度铁笼”。

  徐家新在访谈中介绍,吉林法院在执行规范化建设方面做出诸多努力:

  一是建章立制打造规范化体系。相继制定出台网络司法拍卖工作规定、执行款物管理工作实施办法等15个规范性文件,对防范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不规范行为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是强化执行案件流程管理。实现了全省法院执行案件流程信息管理系统的全覆盖,对执行案件从立案到结案的37个关键节点全程留痕、全程公开、全程管控,有效防范了执行不作为和执行乱作为问题。

  三是加强执行款物规范化管理。建立了执行案款发放局长审批制度,有力保障了案款发放的规范有序、及时高效。同时,还开发“一案一账户”系统在全省法院上线使用,实现了“一案一账号”系统与财务管理系统和办案系统的对接使用。

  四是集中开展执行专项整治行动。组织全省法院集中开展了规范执行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组织专人集中时间交叉互检、核查,有力纠正了一些不规范的执行行为。

  五是加强执行工作专项督察和约谈问责。吉林法院坚持决策部署到哪里,督察工作就跟进到哪里。2018年,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领导4次带队开展无死角、全覆盖式的现场督导检查,切实把工作责任压紧压实。
责任编辑:王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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