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红河州法院从严从快惩处黑恶势力犯罪
2019-03-13 18:24:06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李树芬
  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云南省红河州法院对于盘踞在农村地区或者涉足重点行业、重点领域,以及操纵、经营“黄赌毒”、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插手民间纠纷等实施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审判从严从快惩处。截至目前,全州法院系统共受理涉黑涉恶案件32件,审结17件,生效11件,判处201人,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以上93人。

  红河州法院坚持以审判为中心,坚持程序和实体相统一,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和有关司法解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准确查明事实的基础上,按照法定程序公正定罪量刑,不人为改变法定证明标准和法定认定标准,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依法从严从快惩处黑恶势力犯罪,确保审判工作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确保每一起案件能够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

  3月1日,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张平等5人犯故意毁坏财物罪一案进行二审公开宣判,全案驳回上诉,维持一审判决;同日,建水县人民法院对“10.31”被告人彭海、朱炳灿等36人犯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帮助毁灭证据罪、窝藏罪三件涉恶犯罪案进行集中宣判。为扩大打击声势,有力震慑涉黑涉恶犯罪,此次宣判组织了建水县扫黑除恶领导小组31家成员单位、14个乡镇等相关人员共140余人旁听;为扩大人民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知晓率,屏边苗族自治县法院通过庭审直播平台,向广大社会公众直播案件庭审全过程,邀请新闻媒体对案件庭审过程、案件动态进行专题报道,形成黑恶势力人人喊打的良好氛围,给违法犯罪分子和黑恶势力以强大震慑和沉重打击。

  红河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才学说,“人民法院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主力军之一,责任重大,使命光荣,人民法院将以更高的政治站位、更强的责任担当,全力推进专项斗争取得明显成效。”
责任编辑:王娜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