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取政府补偿款33万元村副支书获刑三年三个月
2019-03-15 09:41:49
     中国法院网讯 (倪栋威)  江苏省启东市小效村党总支部副书记、村委会委员郁某锋在协助征地拆迁苗木清理、补偿款发放工作中,利用职务便利虚造事实骗取政府补偿款33万元。近日,郁某锋因犯贪污罪被启东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被处罚金24万元。判决还责令郁某锋退缴违法所得33万余元,上缴国库。

  启东法院审理查明,郁某锋于2006年3月至2016年8月任小效村党总支部委员、村委会委员,2016年9月至案发任该村党总支部副书记、村委会委员。郁某锋作为村基层组织人员,在该村“互联网金融中心项目”征地拆迁苗木清理工作中,负有协助政府机关进行舆论宣传、现场踏勘核实、统计清点、苗木补偿签约、补偿资金发放等职责。

  郁某锋于2016年初,在协助政府机关从事该村“互联网金融中心项目”征地拆迁苗木清理等工作中,利用负责面积核定、签订苗木补偿协议即补偿款发放等职务便利,分别虚造肖某某租赁该村刘某等九户农户23.65亩土地种植苗木的事实及相应的补偿协议书,骗取政府补偿款合计人民币33.04万元。

  2018年9月13日,郁某锋在其家中被民警抓获,归案后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

  启东法院审理认为,郁某锋身为村基层组织人员,在协助人民政府从事涉及土地征收、征用补偿费用的管理等工作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虚造苗木补偿协议,骗取补偿款,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贪污罪,依法应追究刑事责任。综合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启东法院作出上述判罚。
责任编辑:魏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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