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凤阳:装修合同惹纠纷 强制执行促和解
2019-03-15 10:59:55 | 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 作者:吴维维 王东晨
  3月14日,安徽省凤阳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成功执结一起装修装饰合同纠纷的执行案件,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协议,被执行人主动支付2200元执行款。

  2018年9月,曹某与王某通过协商达成协议,由王某负责为曹某的房屋安装阳光房和楼梯,双方就使用材料、质量、工期、价格进行约定,曹某支付预付款4000元。但王某仅施工两日就不再施工,经曹某催促,王某也未继续施工。曹某诉至凤阳法院,经法院审理,判决王某在法定期限内按照合同将约定的阳光房建好,解除合同约定的建造楼梯条款,并在法定期限内退还预付款2200元。判决生效后,王某修建了曹某的阳光房,但并未退还预付款。2019年2月,曹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敦促其履行义务,但王某将执行干警手机号码拉黑,抗拒执行,藏匿行踪,当日,申请人曹某向法院提供王某的位置信息,凤阳法院执行干警立即前往将王某抓获,经执行法官的释法析理,并告知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严重后果之后,被执行人主动支付被执行款,此案顺利执结。
责任编辑:孙溯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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