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等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 建设常态化司法数据公开机制
上海法院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再升级
2019-03-18 08:51:17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严剑涟 郭燕
  近日,上海法院进一步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会议在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召开,会上发布了《上海法院进一步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共列出5个方面16项举措,细化为27项具体任务,并明确了各项任务的工作目标、责任部门和时间节点。上海高院相关负责人介绍了2018年以来上海法院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情况。

  根据《实施方案》,在产权司法保护方面,上海法院将加强刑事、民商事、行政、金融、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依法平等保护各类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同时做好与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新片区、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版设立相关工作的司法前瞻性研究,适时出台司法服务保障意见。

  在审判执行机制改革方面,将加强立案、审理、执行、破产全流程精细化管理,并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升级完善,特别是推广多元化纠纷解决网上调解,打造线上、线下同步运行、规范高效的诉讼、仲裁、调解一站式服务网络平台。

  在破产体制机制改革方面,今年2月1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统一部署,在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设立上海破产法庭,进一步提高上海破产审判的集约化、专业化水平。下一步,上海法院将强化执行程序与破产程序的有效衔接,继续推进“执转破”工作,并加强破产重整机制探索、破产审判体制机制建设。《实施方案》还提出,要积极推动破产市场体制机制建设,深耕“常态化府院破产统一协调机制”功能开发,并继续推动建立破产管理人协会。

  《实施方案》对加强司法信息化创新实践和司法透明公开也提出要求,如大力推进无纸化立案,随机自动分案,“上海法院12368诉讼微服务”,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数字法庭”和长宁区人民法院互联网法庭全流程网络化办案实践探索,以及建设常态化司法数据公开机制等。

  据悉,在推进会上,上海高院还同时印发了《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在互联网公开相关司法数据的若干规定(试行)》《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网上立案、电子送达、电子归档的若干规定(试行)》(以下分别简称《司法数据公开规定》和《立案送达规定》)两份文件。

  根据《司法数据公开规定》,上海高院将在门户网站设立常态化司法数据公开平台,定期、动态公开全市三级法院受理、审结、执结案件等相关数据,以及案件立案受理、缴费、庭审、裁判等诉讼流程进展情况等相关信息。

  根据《立案送达规定》,对于一审普通民事、民商事、知识产权、金融案件,一审刑事自诉案件,民商事强制执行案件以及民商事申请再审案件,当事人可通过身份认证,律师、法律工作者可凭本人登录密钥进入上海法院12368诉讼服务平台申请网上立案。当事人申请网上立案符合立案条件的,人民法院即予以登记立案,并在线生成诉讼费用缴纳通知书发送给原告,原告可以不再另行提交纸质诉状。
责任编辑:魏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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