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靖安法院司法救助解忧 彰显人文关怀
2019-03-19 10:12:46 | 来源:江西省靖安县人民法院 | 作者:吴鹏辉 陈明灿 廖诚伟
  “梅法官,真的非常感谢你,你是人民的好法官,感谢党的关怀!。”申请执行人吴某父亲吴某某握着执行法官的手激动地说。近日,江西省靖安县人民法院通过该院司法救助账户对申请执行人吴某进行救助,了结了该起婚姻家庭纠纷案。

  该案在审判阶段时,法院判决申请执行人吴某与被执行人刘某离婚,双方婚生子刘某某由吴某抚养,刘某自判决生效后每月支付800元抚养费至小孩成年止,且一次性支付吴某困难生活救助金20000元。法院判决生效后,刘某一直不履行支付子女抚养费及支付吴某困难生活救助金的义务,吴某遂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法院通过电话方式向被执行人刘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等相关法律文书,责令其限期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给付义务。刘某表示自己糊口都成问题,实在无力履行生效判决的给付义务。与此同时,法院通过“总对总”、“点对点”网络查控系统及线下对被执行人刘某的不动产、理财产品等财产情况进行详细摸查,均未发现刘某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此外,经多方了解,刘某家庭的经济状况也不好。而申请执行人吴某系精神障碍类疾病患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仅靠政府发放的低保金为生,家庭生活十分贫困。吴某及其儿子刘某某一直靠吴某父亲照顾,生活压力极大,现如今刘某某的幼儿园学费尚无着落。一方是享有胜诉权益且家庭困难的申请执行人,另一方是生活困窘且无收入来源的被执行人,该案执行陷入困境。

  承办人梅法官对申请人的遭遇深表同情,积极收集、整理案件相关材料,向院领导详细报告此案情况,并申请启动司法救助程序。为解申请人的“燃眉之急”,彰显司法的人文关怀,经院党组研究后,决定对申请人吴某进行司法救助。执行法官第一时间联系申请执行人吴某法定代理人父亲吴某某,指导其提供生活困难等证明材料,申请法院司法救助。当20950元司法救助款到账后,申请执行人的父亲吴某某满怀感激地来到执行局表示感谢,于是出现了开头那一幕。
责任编辑:高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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