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慈溪执行联动机制 不仅长效而且“活”
2019-03-20 10:00:15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余宁 施淑芳 施珊杉
  俗话说一个篱笆三个桩,一个好汉三个帮,实现“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的目标,既要法院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迎难而上,也需要各方力量深度融合,形成有效工作合力,方能在全社会凝聚起攻坚破难的强大力量。那么,如何让联动机制真正实现有效运转?浙江省慈溪市人民法院的做法或许值得借鉴。

  建好“朋友圈”,构建联动格局

  执行工作涉及面广泛,内容复杂,执行法官在工作时,需要与众多相关部门打交道:布控备勤需要联系公安,处置不动产需要联系评估公司、税务部门,限制高消费需要联系教育、工商、铁路等部门……

  “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执行工作不应该也不会只是法院一家的事。”这是慈溪法院院长夏文俊常念叨的话。对此,慈溪市委、市政府的各级领导也很是认同。

  自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的部署后,慈溪市委书记高庆丰、慈溪市市长项敏等领导就多次强调执行联动的重要性。“有关部门要站在维护全市改革发展大局、维护人民利益、维护司法权威和构建社会诚信体系的高度,将支持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构建执行联动长效机制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

  随着执行工作不断深入推进,越来越多的部门加入其中。为了使各部门间的衔接更加畅通,进一步整合优势资源,在慈溪法院的积极推动下,慈溪市社会综治办出台《关于建立执行联动长效机制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将全市20余个部门纳入联动范围并提出要求:

  市纪委等部门要督促各级党政机关高度重视执行法院生效裁判,确保各党政机关全面履行生效裁判确定的义务;

  市委宣传部要加大对法院执行宣传工作的指导力度,为“基本解决执行难”营造强大声势和良好舆论氛围;

  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等部门要采取措施,限制招录(聘)失信被执行人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

  三北大地上,一个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政协参与、法院主办、部门联动、社会各界配合的“基本解决执行难”大格局已经基本形成。

  扎好“篱笆桩”,强化“联限”网络

  在破解执行难的“指挥棒”下,各部门按照《意见》的统筹部署,根据各自职能,配合法院织密“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天罗地网,全领域、多方位地进行失信惩戒。

  前不久,慈溪市某电器公司突然断电。原来该公司的厂房是一起案件中的抵押物,案件执行过程中,需将其腾退处置。法院多次联系公司法定代表人并送达腾退公告,可他非但不主动腾退,还雇佣工人继续生产经营。于是法院联系市供电公司、市水务集团对该企业采取了强制停水、停电措施,最终顺利腾退厂房。

  去年,慈溪市市场监管局将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嵌入“慈溪市企业信用信息云服务平台”等工作平台,使“老赖”们在市场准入、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等多环节受到限制。

  两年前,在慈溪某公司任职的黄某因为未履行案件的担保义务,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前段时间,因为黄某升任该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公司派人到市场监管局办理组织机构登记信息变更,却遭到了拒绝。

  “对不起,因为这位女士是失信被执行人,故贵公司变更组织机构登记信息的申请暂时无法受理。”

  2018年,慈溪法院联合各部门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查控、惩戒380余次。协作过程中,法院不断注重听取各方的声音,不断完善联动机制。截至2019年1月底,已与相关单位召开座谈交流会10余次,收集到意见、建议20余条,向个别协助不到位、配合不积极的部门发送司法建议10余条。

  铺好“快车道” 提高执行效率

  除了强化联合惩戒机制,《意见》还有力助推了一系列有利于提高执行效率的新机制尽快落地。

  以往,执行案件中房地产的处置变现需要经历短则20余天、多则50余天的评估环节。2018年,慈溪法院与慈溪市税务部门达成《关于对被执行人房地产开展询价的会议纪要》,将税务部门的计税基准价作为房地产类标的在网拍中的参考价格。

  “这种做法既有效解决了以往委托评估机构估价的难、慢问题,也有利于规范网络司法拍卖。”慈溪法院执行局负责人史久瑜表示。

  自该机制建立以来,已成功完成询价40余起。目前该市税务部门已能实现当天出具询价反馈表。

  2018年6月,慈溪法院执行办事大厅内设立了公证参与司法辅助事务工作室,由专职公证员、公证员助理和书记员“坐岗”,负责处理执行节点财产调查、网络司法拍卖及终本案件中的部分辅助事务等。

  郭某的酒店因销售不合格白酒,被市场监管局罚款5万余元,因其拒不履行,市场监管局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依照与司法局签订的《关于公证参与司法辅助事务的实施意见》的规定,法院委托公证处参与该案的调查取证。

  “三间墨绿色平房,今年年初已经重新建造,目前房屋上无原酒店名称标记。”在一起执行案件中,公证员伍雪峰对被执行人郭某的营业状况进行现场核实和调查取证后,制作了取证报告,为法院及时终结案件执行提供了有效证据,也为法官减轻了工作压力。

  “像这类人去店空的案件,委托公证处调查取证并出具文书,法官就不必再空跑一趟,可以将更多的精力投入到其他案件的执行中去。”该案的执行法官徐礼说道。

  截至2019年1月底,公证处累计参与司法辅助事务工作室320余起执行终本案件、203件网络司法拍卖辅助事务的办理。
责任编辑:魏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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