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角”的担当
2019-03-22 14:30:59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周陈华 仇军
  在明代军事著作《百战奇略》的《导战》篇中记载了卫青征战匈奴右贤王的典故。讲的是,汉武帝时,匈奴连连寇边,杀人夺物极为严重。元朔五年春,武帝命卫青率三万骑兵,北出边塞,出击匈奴。匈奴右贤王以为汉兵不能到达自己所在区域,仍日夜饮酒。可汉兵却在一天夜晚突然而至,将右贤王部团团围住。右贤王只得在慌忙中带着一名爱妾,在数百骑兵护卫下落荒而逃。此役,俘虏右贤王俾将及士兵1.5万余人,牲畜数百万头,卫青因此受封大将军。

  但是,在总结得胜原因时,文章却指出,这都是因为用了长期困留在匈奴的张骞作向导,他熟悉什么地方有水草,从而使汉军未受饥渴威胁,这才取得最后胜利。

  在这场战役中,与主帅卫青相比,身为向导的张骞,可以说就是一个地地道道的“配角”。但置于整个远征的大局和作战的全局来看,这位“配角”的位置并不边缘,能力并不简单,作用并不渺小,业绩并不黯然,相反,他却在关键岗位、关键时期、关键问题上为赢得整个战争发挥了关键作用。

  这则蕴含古人战争智慧的典故也为“配角”们如何干事创业提供了有益参考。

  当下,在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整个司法改革体系中,人员分类管理是重要的一环。在一个审判团队中,员额法官是“主角”,而法官助理、书记员则是“配角”。如果从更广阔的视角看,包括司法警察、行政装备等综合部门在内的全部服务、保障执法办案的人员都可视为“配角”。那么,“配角”们又该如何担当呢?

  把握好时与势,划定明晰的人生坐标。如同兵法所云,“一人之兵,如狼似虎,如风如雨,如雷如霆”。在法院内部,主角和配角只是分工的不同,目标是一致的,唯有心想一处,力使一处,方能凝聚最大共识度,聚集最强正能量。改革在突出执法办案中心任务的同时,对“配角”的职能要求也是“水涨船高”。因此,作为“配角”,既应有“服从大局”的自觉,甘当“绿叶”,又要有发挥“比较优势”的理性,当好“绿叶”。

  利用好船与桥,练就过硬的业务能力。打铁必须自身硬。张骞担当向导重任的本领并非与生俱来。在张骞“凿空西域”的壮丽征程中,虽然被匈奴扣押十余年,但他从未向挫折低头,相反,利用困境,熟悉匈奴语言、风俗、地形,从而成为了一名合格向导。与张骞相比,当今法院“配角”的成长成才环境可谓优越。“配角”当善借改革的东风,善用法院的平台,励志勤学,刻苦磨炼,对标岗位要求、对照人民呼声,在“聚细沙”中“成高山”,在“积跬步”后“至千里”。

  发挥好光和热,创造一流的发展业绩。历史是公平的。“配角”张骞的业绩并没有淹没于大将军卫青的丰功伟绩之中。生前,他因军功获封“博望侯”,死后,则得到“丝绸之路开拓者”等各种赞誉。因此,“配角”同样可以建功立业,如司法警察保障司法安全的责任重大、宣传人员肩负着传播法院好声音的神圣使命、技术人才加速推进法院信息化3.0版建设的任务艰巨,等等。所谓“配角”,亦应是本职岗位的“主角”,当在其位,谋其政,尽其责,与法官一道,尽心履职,协力攻坚,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作者单位: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庞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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