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妙招走活一盘棋
——福建福州中院发挥审判职能优化营商环境
2019-03-24 09:47:10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何晓慧 邱何娟
  今年2月4日,当新春的脚步越来越近,福建亚通公司微信公众号发布一则公司重整成功的通告。亚通重生之路由此开启。

  在过去的一年里,这家昔日的明星企业遭遇何种难关?重整背后又是怎样的“暗流汹涌”?

  打通“生命道”

  作为一家专业从事塑料管道产品研究和制造的国家级重点高新技术企业,亚通公司曾是业内翘楚。其持有的“亚通”品牌是中国管道行业十大品牌、中国驰名商标。

  然而这家前景看好的企业却因前些年投资不善、资不抵债,挣扎在生死线上。在核心资产面临被拍卖的生死关头,亚通自行申请破产重整。

  在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庭第二庭庭长林秀榕眼里,亚通公司就像是一家“生了病”的企业。“不仅得治,还得尽力帮它治好。”

  她告诉记者,商事审判工作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投射,要有效利用破产重整制度,帮助有维持价值和再生希望的企业,进行业务上的重组和债务调整,从而摆脱财务困境、恢复营业能力。

  时间、成本、回收率是考量破产案件审理效果的三个维度。福州中院民二庭以快速受理亚通公司的破产重整案件,为企业重生开通绿色生命通道。

  开出“救命方”

  问题接踵而至。因亚通公司欠税,税务机关拒绝亚通公司领购增值税发票。债权人因对亚通公司原管理层极度不信任,也否决了亚通公司自营的方案。

  林秀榕带领团队对此案进行“把脉”“会诊”:如果直接进入破产清算,公司资产只能拆零变现,主要资产中的设备、车辆、原材料、库存产品将失去生产功能,价值极大贬损,而且债权清偿率会很低。而未来“海绵城市”的规划建设对高科技、高品质的管道有大量需求,亚通公司仍有较好的发展前景和较大的重整价值。

  细细考量后,合议庭决定保住亚通公司“定单”这条经营的生命线。通过采取原经营团队受托代加工方式继续经营、管理人财务监管、法院总协调的经营模式,再招募重整投资人资产注入。

  注入“强心剂”

  2018年7月和2019年1月债权人委员会先后两次召开债权人会议,就重整方案进行反复磋商。

  经过福州中院的不断协调,将债务人大股东与重整投资人作为联合重整方,既保障重整企业经营管理的延续性、市场经销网络的稳定性,又保证债权清偿比例的提高、盈利能力的提升,进一步提高重整成功的可能性。

  重整期间,福州中院审慎督导破产管理人稳步推进破产财产清查、债权审核工作,依法确认债权247笔,总计12.599亿元。

  2019年2月1日,福州中院裁定批准福建亚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按照重整计划草案,重整投资人将在1个月内100%清偿职工债权、税收债权,按照抵押物评估价(余债按普通债权)三个月内清偿有担保债权,100%清偿20万元以下普通债权。这样的重整方案最大限度保全该公司的优质产能,也保全330名在岗职工的生计。命悬一线的亚通公司迎来了新生。

  “水深则鱼悦,城强则贾兴”,全国人大代表、永泰县希安油茶专业合作社负责人卢玉胜表示,“亚通公司重整一案是人民法院积极发掘企业重整价值,优化营商环境,推动经济转型升级的典型案例。在该案中,福州中院创新探索企业重整方案,充分发挥破产重整的挽救功能,为危困企业重整期间正常经营提供切实可行的成功经验借鉴,提振了更多企业在福州投资兴业的信心。”

  据了解,2018年,福州中院把全面优化营商环境作为全局性、先导性工作来抓,出台了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司法服务保障的67项具体工作举措。这其中包括防控金融机构风险,持续打击非法集资、非法互联网金融,推动成立福州市破产人管理协会,积极运用破产重整促进企业再生……让企业和企业家知经营风险、可合法预期、得充分救济、有安全保障。
责任编辑:王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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