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力纵火烧伤协警 江西一违章商贩获刑四年
2019-03-27 09:00:06
     中国法院网讯 (宋萌辉)  一家店铺门口违章搭建铁皮棚,鱼贩面对执法人员多次劝解,不是自行拆除,而是有预谋的准备好散装汽油,暴力抗法。在执法人员进行强制拆除时,鱼贩打开煤气罐阀门,点燃汽油,致其本人在内的三人受伤。日前,江西省万载县人民检察院以卢某涉嫌放火罪提起公诉,要求追究其刑事责任。

  经查明,卢某在自家所有的一间店面卖鱼,其店门口违章搭建了铁皮棚。2018年9月份,万载县罗城镇政府启动罗城街农贸市场违章搭建铁皮棚拆除工作。至9月底,尚有卢某的违章铁皮棚未拆除,政府工作人员多次做工作,卢某仍执意不拆除。9月底,其购买了20元散装汽油,用食用油壶装好后放在自己店内,并对政府工作人员扬言准备好了汽油等物品。

  2018年10月8日下午,罗城镇政府决定对卢某的违章搭建铁皮棚进行强制拆除,卢某拒不配合,先是搬出其店内的煤气罐打开阀门试图点燃相威胁,随后又转身到店内手提食用油壶装的半壶汽油并试图拿打火机点燃,政府工作人员宋某、派出所民警曾某、协警李某等人见状,为防止其作出过激行为而上前制止。在制止过程中,卢某使用打火机将汽油点燃,火势当即烧伤卢某的双手和李某的双脚,同时烧伤现场参与救援的政府工作人员罗某。三人随后送完医院治疗,卢某在医院治疗痊愈后主动到公诉机关投案。后经鉴定,李某轻伤二级,罗某轻微伤,卢某自己为轻微伤。

  万载县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卢某为阻止罗城镇政府拆除其违章建筑而故意放火,危害了公共安全,其行为构成放火罪。其主动投案自首,依法可从轻处罚。据此,判处被告人卢某有期徒刑四年,一审宣判后,卢某以量刑过重为由提起上诉。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经二审后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责任编辑:王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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