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误认滴滴司机为情敌将其打伤被判刑
2019-03-27 14:15:22
     中国法院网讯 (钟绮敏 钟燕婷 何奎)  近日,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法院审结一宗故意伤害案,男子梁某因误认滴滴出租车司机甄某为情敌将其打致轻伤二级,梁某被判拘役六个月,缓刑八个月。

  2018年的元旦凌晨时分,陈女士与前夫梁某因口角争斗,陈女士甩门而出,独自一人下楼离开,梁某尾随陈女士一直走到某电器商场门口想调和矛盾。正当此时,梁某看见一辆灰绿色的汽车行驶到路旁边停下,汽车的驾驶室内坐着一名男子甄某,陈女士走向汽车正打算上车。梁某就怀疑甄某是陈女士的新男友,于是就冲过去从汽车的驾驶室车窗伸手进去往甄某头部打了两三拳,甄某一开始条件反射用左手抵挡,之后甄某用双手抓住梁某的手。梁某看到前妻陈女士不上车往前走,他就挣脱了甄某双手,赶紧去追陈女士。

  一头雾水的甄某发生这样的突发事件,他第一时间想到的是要抓住该名男子到派出所。于是,甄某立即解开安全带下车追上去,追到某餐厅门口控制性将梁某压倒在地上,之后,两人在互相对打,甄某问道:“你为什么要打我?”梁某当时并没有回答,继续嚎啕大叫,说内心难受。甄某就松开了手,梁某继续向陈女士方向走去,甄某返回自己的汽车内取手机准备打110报警,随后甄某在返回车上途经过某餐厅门口发现了一个钱包,他猜想这个钱包就是刚才跟他发生肢体冲突的那名男子留下的。甄某看到梁某与陈女士向着他这边走来,随后警察来了,甄某将钱包交给了警察,他问梁某:“你无缘无故为何要打我呢?”梁某说:“你勾引我老婆。”甄某回答道:“你是不是认错人?我是滴滴司机。”梁某顿时无话可说,因为他知道他误会了甄某和前妻陈女士的关系。此时,甄某到医院接受治疗,再后,去公安局报案。

  在2018年1月1日上午9时,他们在警察的调解下达成了赔偿事宜。梁某答应为甄某支付这次事件的所有医药费,还答应赔偿营养费、误工费和精神损失费的事宜合共是77345元人民币。

  法院审理:经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梁某无视国家法律,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人梁某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可以从轻处罚。又鉴于案发后被告人梁某积极与被害人达成和解协议,赔偿了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取得其谅解,可以酌情从轻处罚,遂被告人梁某被判处有拘役六个月,缓刑八个月。

  法官说法:外界的不良诱因和自我抑制失控的相互作用是激情违法犯罪形成的主客观原因。在日常生活,大众市民需学会控制情绪,情绪稳定的人在与他人互动时更容易避免冲突,保持长期的亲密关系。在遇到不良情绪时,也要学会心理按摩,转移注意力,冷静处理问题,避免做出过激的举动和后悔莫及的事情。
责任编辑:魏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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