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微碰擦后逃逸反致对方受伤 肇事男子负全责
2019-03-27 14:46:13
     中国法院网讯 (吴新峰)  原本只是一起两车轻微碰擦的小交通事故,然而由于一方企图逃逸,矛盾升级还造成了人员受伤,肇事者不仅要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还要赔偿近1.6万元的医疗费。近日,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道路交通事故纠纷。

  2018年9月18日早晨,黄某驾驶的电动三轮车在南通市通州区兴东镇某地段与秦某驾驶的小轿车(车内乘坐张某)发生碰撞,导致双方车辆损坏,但并无人员伤亡。害怕赔偿的黄某欲驾车逃逸,张某为阻止黄某逃走用手拖拽黄某的电动三轮车,电动三轮车行驶数十米导致张某摔倒后头部受伤及腓骨骨折,黄某下车查看后又驾车继续逃逸,后于当日被交警查获。交警部门认定黄某与秦某发生交通事故,双方都有过错,但因黄某事发后逃逸,依法承担事故全部责任。事后张某为治疗伤情住院花去医疗费近万元。

  通州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法律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承担侵权赔偿责任。黄某发生交通事故后驾车逃逸,属于违法行为,张某作为事故对方车辆的乘员制止黄某逃逸,属于合理的“私力救济”,其行为并无不当。黄某驾车逃逸过程中导致张某受伤,属于侵权行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法院据此判决黄某赔偿张某各项损失共计15982元。

  【法官说法】发生交通事故逃逸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在日常生产生活中,由于驾驶疏忽、路况复杂、交通违章等原因发生交通事故有时在所难免,尤其是碰擦、追尾等轻微事故比较常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等相关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要求事故方采取正确做法,包括立即停车、保护现场、抢救伤员以及报告交警等,而肇事逃逸无疑是一种严重错误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本案中,黄某与秦某发生的是一起轻微交通事故,双方都有过错,本可协商小事化了或报警等待处理,但黄某却驾车逃逸,并在逃逸过程中又致伤阻止其逃逸的张某,结果不但交警部门判定其负事故全责,法院又判决其赔偿损失,因自己“一错再错”而付出代价。
责任编辑:魏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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