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浦北:法官巧执行 申请人领款笑开颜
2019-03-27 16:30:16 | 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 作者:谢丽萍
图为申请人陈某领到执行款后笑开颜
  “谢谢法官,如果不是你们尽心尽力帮我执行,我这些钱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拿到,谢谢法官,谢谢浦北法院。”2019年3月26日,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浦北县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内,申请人陈某领取到了115379元执行款后拉着执行法官的手连连感谢道。

  申请人陈某与被执行人宁某是一起借贷纠纷案的双方当事人。2017年1月,宁某以资金周转困难,向陈某借款310000元,约定于2018年1月份按数还款。还款期限过后,宁某不但无还款计划,还以各种理由推脱不予还款。经陈某多次催要无果,遂向浦北县人民法院起诉。经浦北法院法官主持调解,当事人自愿达成和解协议,宁某答应于2018年11月31日前分三次将借款还清。然而,当法院调解书生效后,宁某仍然拒不履行还款义务。无奈之下,陈某向浦北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经执行法官依法查询,被执行人宁某的银行账户有20000多元存款,同时查明其名下有一处房产、一辆雪佛兰越野车。于是,执行法官当即对被执行人宁某的存款、房产、车辆进行了冻结查封。在法院采取了冻结查封强制措施后,被执行人宁某不仅没有主动履行义务,而且拒绝与执行法官沟通,甚至一度跟执行法官玩起了“躲猫猫”游戏。

  为切实能够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执行法官最终向被执行人宁某下达“最后通牒”,要求其必须于2019年3月25日到浦北县人民法院与申请人陈某协商解决履行还款义务,否则将对其采取司法拘留强制措施。

  面对即将深陷囹圄的压力,2019年3月25日下午,被执行人宁某终于来到浦北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在协商过程中,被执行人宁某依然以目前没有资金为借口推脱履行还款义务。执行法官经过耐心释法明理做其思想工作后,再一次明确告知其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后果和承担的法律责任。最终,在执行法官的强硬态度和法院强制措施的威慑下,被执行人宁某当即答应先向申请人陈某转款115379元,剩余款项于2019年8月30日之前全部履行完毕。
责任编辑:高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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