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山法院:交通事故起纠纷 智慧调解促和谐
2019-03-29 15:58:31
     中国法院网讯 (严昱婷)  2019年3月28日,经过广西钟山县人民法院速裁法庭承办法官的倾情调解,成功化解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事情的经过要从今年2月份的一起交通事故说起。

  2月14日,钟某驾驶电动摩托车逆行与张某驾驶的小型越野客车发生碰撞,造成张某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为此双方引发纠纷,经交警队事故认定,张某不承担事故责任,钟某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之后,张某表示必须让钟某负责赔偿其受损车辆修理费1600元和车辆修理期间的额外交通费2600元,交警队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但是由于李某不配合,导致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迫于无奈,张某于3月11日起诉至钟山法院。

  承办法官了解到李某不配合的原因是张某主张的交通费过高。法官通过当面调解的方式,耐心向张某讲述了李某不愿配合的原因。同时,他还通过电话调解的方式告知李某,作为事故责任人,必要的赔偿是理所当然的。法官释法析理,耐心细致地做双方工作,在同意调解且调解方案差距不大的基础上,双方达成由李某一次性赔偿车主张某2000元的调解协议,并当庭履行赔偿款,该案得以圆满解决。

  近年来,钟山法院办案法官始终坚持主动听取双方当事人意见和建议的理念,及时、快速地调解纠纷案件,塑造了“司法亲民”的良好形象,赢得了双方当事人的赞许。
责任编辑:庞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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