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我不想做英雄
2019-03-30 14:15:57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刘荟
 

江西省永新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 李重立

“是可敬的法官让我看到了曙光,也看到了法官的努力和智慧,你是我心中的英雄!”几天前,我收到了申请人执行向某的感谢信,这是我第一次被人称为英雄。

向某大学毕业后,通过多年努力,成为一名优秀的计算机工程师。优厚的工资福利本可让年迈的父母安享晚年,可爱的儿女无忧无虑。可这美好生活,被2012年的一场车祸无情地夺去了。

2012年5月中旬,向某在湖南省炎陵县发生严重的交通事故,经抢救后,性命保住了,却高位截瘫,向某腰部以下都无法动弹。湖南省炎陵县人民法院判决肇事司机沈某赔付残疾赔偿金68万余元,并从2012年7月份起逐年支付18000元护理费至2032年。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因沈某为江西省永新县户籍,案件便移送到永新县人民法院执行,并由我承办。从2013年开始,执行局都会不定期地查询沈某的财产,但从未有任何收获。我与其他执行干警每年几次前往沈某家中,可每次去都只有沈某的家人在,未见到沈某本人,从沈某的亲朋邻里口中也询问不出沈某的联系方式。几年来,案件迟迟没有任何进展。

另一方面,截瘫后的向某生活不能自理,需妻子马某贴身照顾,而赔偿款又未执行到位,使得向某家经济非常拮据,温饱都成了问题。向某只能把全部的希望寄托在执行上。每次马某推着坐着轮椅的向某前来询问执行进展,我都会耐心接待。尽管他们将怨气撒在我这个执行法官身上,但我更多的是对他们的境遇表示惋惜与同情,也对他们一直表态,一定会穷尽一切措施,争取早日执行到位。

2017年年初,据有关人员提供的线索,沈某已经回到老家。我果断抓住机会,在得到线索后的第二天凌晨,天未亮时,突袭沈某家中,将睡梦中的沈某抓获。在几番析法说理后,沈某仍存有侥幸心理,不愿支付赔偿款。

我当即对沈某下最后通牒:不履行还款义务,会对其采取拘留措施。沈某慑于法律的威严终于转变了态度,主动叫家属筹集了2万元执行款交付给向某。之后,我再从情、法、理三方面给沈某做了思想工作,沈某最终表示以后每年都会积极主动履行赔偿义务。

“睡梦中被你们这样提起来,还可能要拘留,这样的情境我不想再经历了。而且向某现在这样的境地是我造成的,法官批评得对,无论从道义上,还是法律上,我都应该主动把赔偿款交给向某。”之后的两年,沈某都按时履行赔偿义务。

在收到感谢信后,我有欣慰,却更有哀伤:要是向某没有发生交通事故,便没有这起执行案件,向某便不需要担惊受怕拿不到赔偿款,也不需要我做他的英雄。

在执行期间,我帮向某申请到位了10万元的司法救助金,我想,能做到的,我必须去做。

其实,我不想做他的英雄,我只愿他岁月静好。

责任编辑:刘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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