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越:我到法院来“当班”
2019-04-02 10:40:38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杨越
  作为一名法学专业的学生,回到浙江省江山市老家的第一个寒假,我便选择到江山市人民法院实习。

  刨除春节、周末,这次实习经历只有短短十来天,但这段时间接触的一个个鲜活的案例和人物,让我深切体会到“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干”的含义,也让我见识到法院干警在执法时刚柔并济的智慧,更让我不断思考、不断自省。

  去年经历的一起探视权案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涉案父妻离婚,孩子归爸爸抚养,妈妈享有在寒假和孩子共同生活十天的权利。但寒假来临时,奶奶却玩起了“躲猫猫”,不愿意让孩子见妈妈。于是,一天下午,我随同执行干警在某小区扑了空;晚上,我们在孩子的老家见到了奶奶,也见识了她彪悍的性格。第二天下午,奶奶爽约,没有带孩子来法院。在执行干警的努力下,第三天,也就是腊月廿九的下午,妈妈和外公外婆在法院门口为孩子穿上了从香港带回来的公主裙,高高兴兴地手牵手回家过年了。

  在见证执行的过程中,我的认知范围不断延伸,也见识了形形色色的当事人:

  躲债多年的被执行人要进拘留所“过年”,他打电话告诉女儿,自己要出差,而且出差的地方信号很差,不能陪她过年了,也可能接不到她的电话,让孩子听奶奶的话。

  法院判决小工厂的老板赔偿员工工伤赔偿款10万元,该老板却一再拖欠。员工自行上门讨要赔偿款,双方发生冲突。知道法院的执行干警要来了,该老板居然跑到山上躲起来,怎么叫也不出现……

  下个假期,我还想来法院“当班”,为自己的人生储存更多的不同体验。
责任编辑:史梓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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