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港北 司法为民这样演绎
2019-04-02 14:16:22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陈毅清 黄卓鑫
港北区法院立案窗口工作人员指导当事人办理立案手续。 黄卓鑫 摄
  2019年3月的一天,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立案庭负责人刘敏简单部署工作后,大家就忙开了:立案审核、信访接待、诉讼指导、费用收缴……一切都显得忙而不乱。“用爱心为群众排忧解难,用耐心化解矛盾纠纷,用温心践行司法为民理念”,早已成为港北区法院司法为民乐章的主旋律。

  便民服务:“一站式”畅通诉讼渠道

  “立案窗口是最能体现法官形象的地方,务必从小处着手,让群众真正感受到司法的便利。”港北区法院院长李发坚时常这样嘱咐干警。

  该院不断完善各项便民设施,为当事人提供“一站式”服务:将与立案相关的规章制度上墙公开,内容包括诉讼指南、案件受理条件和期限、诉讼收费标准等12项规定,方便群众了解和监督;把一些专业性较强的法律术语统一翻译成本地方言,印制成小册子,切实拉近群众与诉讼工作的距离;在当事人等候区配备电脑、打印机、桌椅、饮水机、纸笔、药箱等设施,方便群众使用。

  “您所需的材料已齐全,到窗口排队等候立案即可。”专门负责导诉工作的干警刘雪宜,每天都能从引导当事人立案的工作中感受到自己的价值。虽然不少立案材料都有模板,但对于文化水平不高的当事人来说,有一个人专门指导填写,会节约很多时间。仅2018年,刘雪宜就为2000多名当事人提供导诉服务,极大地方便了办事群众。

  目前,在港北区法院,当事人已经可以通过手机扫描二维码直接支付诉讼费或办理退费,极大地节约了时间成本;通过网上立案手段,开通“阳光司法”查询系统,当事人可随时查询案件的立案、审判、执行等情况。近三年来,港北区法院共立审各类案件24822件,窗口干警耐心细致的服务及一整套便民举措,得到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诉前调解:关口前移化解矛盾纠纷

  如何让矛盾化解在法庭之外,避免过多案件涌入法院,这是李发坚经常思考的问题。对此,港北区法院的做法是把工作关口前移。

  围绕调解下功夫,当天收案当天有措施。该院负责案情甄别工作的法官均为在法院工作多年的资深法官,法官从众多案件材料中寻找调解的线索和时机,耐心疏导当事人情绪,详细阐明诉讼风险,由当事人自行决定是否继续立案诉讼。

  注重信访接待,严格落实领导干部接访和包案责任制。每月15日及月末设立院长接待日,非院长接待日实行中层领导接待,促使广大领导干部、办案法官面对面了解民情、听取民意、解决民忧,及时化解矛盾纠纷。该院连续三年无非正常上访现象发生。

  引入第三方参与调解。2017年12月,港北区法院与区司法局建立法律援助衔接机制,成立港北区法律援助中心驻法院工作站,13名热心公益事业、善于做群众工作的律师志愿者每个工作日轮流值班,免费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申请受理、诉前矛盾化解以及法治宣传等工作逐渐走向制度化和规范化。

  三年来,该院共接待来信来访群众520人,化解矛盾纠纷416件;2017年12月至今,港北区法援中心驻法院工作站已接待当事人437人次,提供法律咨询409次,成功调解纠纷21件次。

  特色司法:“维权+”凸显法律温情

  除了诉讼服务工作,港北区法院着重在探索建立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网络上下功夫。该院科学整合司法资源,打造了“321”妇儿维权平台,即在妇联、交警支队、计生局流动人口服务站设立3个妇女儿童维权服务点;设立“巾帼文明岗”和“妇女儿童维权岗”,负责妇女儿童案件的立案、审理、救助、回访工作;建立1个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全面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妇女儿童维权突出“快”“专”“教”。

  “快”:贯彻优先理念,快速办理涉及妇女儿童的案件;加强与妇联等部门的联系沟通,协调法院各职能部门依法审理涉及妇女儿童的案件,对此类案件开辟绿色通道快速办理,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

  “专”:设立维权合议庭,推行专项维权。选派经验丰富、善于化解矛盾的女法官与来自妇联部门的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专门审理涉及妇女儿童权益的相关案件;在未成年人审判工作中推行圆桌审判,最大限度挽救过错少年。

  “教”:加大普法力度,提高妇女儿童维权意识。加强与职能部门的业务联系,定期组织举办法治辅导报告会、法治教育图片展,规范化开展模拟法庭、法治教育进学校、进社区等宣传活动,最大限度引导未成年人学法、知法、守法。

  2017年下半年以来,港北区法院共审结涉及妇女儿童权益的民事案件1549件;共组织13900余名中小学生接受法治教育,到中小学校、社区指导开展模拟庭审活动5场次。
责任编辑:魏悦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