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海泉在北京法院系统调研时强调
将监督融入日常 把纪律挺在前面
切实强化司法责任制下司法权监督制约
2019-04-08 22:28:29
     中国法院网讯 (黄伟)  4月3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最高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组长、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刘海泉带队到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就司法责任制下司法权监督制约工作进行调研。

  刘海泉现场考察了房山法院廉政监察员、廉政责任清单等制度建设,听取了北京市纪委监委驻市高院纪检监察组工作汇报,与房山、丰台、大兴、门头沟等基层法院院长和纪检监察工作负责同志座谈交流。他指出,北京各级法院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看北京首先从政治上看”的要求,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不断夯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积极探索司法权监督制约和惩戒机制,取得良好成效。

  刘海泉强调,司法责任制改革后,廉政风险更加分散,人民法院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法院党组、纪检监察组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切实做好司法权监督制约这一“后半篇”文章。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理论武装。持之以恒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真正将理论武装转化为推动工作的能力和动力。要落实监督责任,增强监督实效。把监督融入日常,“拉长耳朵、瞪大眼睛”,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发现、及时提醒、及时改进,切实做到监督常在、形成常态,让干警真正接受和习惯在受纪律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要坚持纪严于法、挺纪在前。将执纪关口前移,在“好同志”和“阶下囚”之间形成带电的“缓冲区”。要用好追责问责利器。层层压实管党治党责任,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到位、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力等问题,要坚决追责问责,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
责任编辑:庞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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