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滑县:担保拒还成“老赖”贷款买房被拒绝
2019-04-15 11:35:27 | 来源: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 作者:李国勇
  近日,河南省滑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接到申请人小宾(化名)的电话,称被执行人小辉(化名)已经将借款还清,双方来滑县法院办理了结案手续。

  原来,小辉向小宾借款20000元,由小社(化名)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借款到期后,小辉久拖不还,小宾将二人诉至滑县法院。经审理,滑县法院依法判决小辉偿还小宾借款20000元,小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判决生效后,小辉与小社未履行还款义务。小宾向滑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小辉、小社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但二被执行人均未申报财产;执行法官又依法向二被执行人发出限制高消费令,并将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此外,执行法官还向二被执行人耐心地释法析理,劝说二人履行还款义务,但二被执行人态度强硬,拒不还款。

  几天后,被执行人小社主动履行了还款义务。原来,小社一直认为自已系担保人,催促借款人还款就行了,不承担偿还借款的法律责任。直到被执行人小社买房欲办理银行贷款按揭手续时,得知因其被限制高消费且成为失信被执行人,无法进行正常贷款,这才慌了神,赶紧主动联系申请人小宾履行了全部还款义务,到滑县法院办理了结案手续。执行法官及时解除了对二被执行人的限制高消费令,并屏蔽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该案圆满执结。

  执行法官告诫大家,担保意味着责任,一旦失信将处处受限,希望大家都能够遵纪守法,做诚信好公民。
责任编辑:高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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