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超平:清明假日的执行
2019-04-15 14:34:50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曾超平
  “你们快点派人来,刁某回来扫墓了……”

  4月5日,是农历二十四节气里的清明节,也是民间开展祭祀活动的时节。中午时分,我突然接到了一起人身伤害案件申请执行人的电话,也收到了来自这起沉寂三年的积案的最新消息。

  三年前,被执行人刁某与申请执行人因日常琐事发生口角,继而将申请执行人打伤。经江西省分宜县人民法院判决,刁某需赔偿各项经济损失1万余元。但刁某并未主动履行赔偿义务,还采取一走了之的方式,长年外出务工不归。

  案件进入强制执行程序后,虽然我们采取了各种查控措施,但却一直未能打听到刁某的具体行踪,对其财产状况也无法查清,而刁某的家人也不愿意配合执行,以致这样一起标的额不算大的案件,只能以终结方式结案。什么时候才能把这起案件真正执结,不仅作为办案人员的我在守望,申请执行人也在守望。

  接到申请执行人的线索消息后,我立刻联系上所在执行小组的同事们,一同驱车赶往四十公里外的村庄开展工作。在经历两个多小时的蹲守后,终于等到了扫墓归来的刁某。随即,我们按程序开展问询谈话,告知其有能力而拒不履行的行为可能带来的法律后果。

  由于刁某表现得还较为配合,且其众多家属也在一旁观望,我们也就没有直接对其采取强制手段,而把主要精力放在了做思想工作上。一切似乎朝着好的方向发展。

  突然,刁某借上厕所之名跑了出去。等我们反应过来再追出去时,已经晚了。由于对村庄地形并不熟悉,又担心追得过急会导致意外发生,我们只能远远看着刁某即将跑出视线。猛然间,我用尽生平最大的力气大吼了一声:“为了这1万块钱被判刑,值得吗?”刁某听到后愣了一下,但又继续沿着田埂跑了下去。

  守望了几年的案子刚有点眉目,转眼间又可能要化为云烟了,我自然并不愿就此放弃。在与其他同事们简单商讨了一下后,我们决定双管齐下。一方面,与村支部书记取得联系,要求其配合做刁某家属工作,劝刁某自行回来,把案件了结;另一方面,与地方派出所取得联系,争取其安排警力,协助查寻刁某的行踪。最终,刁某在其家属的劝说下自行返回,但又向我们诉说起日常生活的困难,强调一次性拿不出钱来。

  由于刚才的突发情况,我们自然地提高了警惕,并对刁某强调案件已经发生很久了,而且标的额也不大,没有任何理由再拖延下去了。派出所的干警到场对周边进行了布控,以防再生变故。在场的村干部及其他村民们纷纷参与到对刁某的思想工作中来。同时,我们与到场的申请执行人进行了沟通,告知其不便采取强制措施的原因,并说明清明节过后刁某再次外出的可能性很大,若错过当天的机会再找刁某可能面临难度,以取得申请执行人的理解。

  就这样,通过几轮的沟通,双方自愿达成和解协议,由刁某与家属当场凑齐了1万元整交付给申请执行人,而申请执行人则放弃主张延迟履行利息。终于,这起积案可以真正结案了。虽然经历波折,但多年的守望,总算是有了个好的结果。

  等到把全部手续办妥,已是傍晚时分。返城的路上,车灯与路灯交织在一起,把我们的执行工作之路照得更亮了。
责任编辑:史梓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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