牢记总书记嘱托 保障新福建建设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吴偕林
2019-04-18 14:22:29 | 来源:人民法院报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做好新时代政法工作和人民法院工作的根本遵循与行动指南。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期间,习近平总书记3月10日亲临福建代表团参加审议,发表重要讲话,在新时代新福建建设征程中具有重大里程碑意义。全省法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领会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创造性开展工作,创新性深化发展,不断把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提高到新水平,为推进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加快新时代新福建建设提供有力司法服务保障。

  深学笃行、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闪耀着马克思主义的理论魅力和真理光芒,是指引全党全国人民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奋斗的领航灯塔和行动指南。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工作近18年,为福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作出了巨大贡献,与福建广大干部群众结下了极其深厚的感情。今年全国两会期间,习近平总书记亲临福建代表团参加审议并发表重要讲话,充分肯定了加快新福建建设取得的成绩,对“营造有利于创新创业创造的良好发展环境”“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做好革命老区中央苏区脱贫奔小康工作”“全面推进党的建设”等一系列重大问题进行深刻阐述,提出重要要求。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充分体现了对福建发展的高度重视、对福建工作的关心指导、对福建人民的亲切关怀、对八闽大地的深厚感情,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最新篇章,是指引推进新时代新福建建设的纲领性文献。

  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为新时代新福建建设赋予了重大责任、带来了重大机遇、提供了重大动力、明确了根本遵循,也为做好新时代福建法院工作提出了新使命新担当新任务新要求,提供了强大思想武器和科学行动指南。全省法院要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根本政治责任,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结合起来,加深对讲话核心要义、丰富内涵、思想实质的理解,加深对讲话蕴含的科学立场观点方法的理解,加深对讲话具有的指导推动新时代法院工作重大意义的理解,带着信仰、带着感情、带着责任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得更深、悟得更透、贯彻得更彻底,学出忠诚、学出宗旨、学出本领,真正做到学深悟透、融会贯通、真信笃行。要始终牢记嘱托、不负厚望,铭记重任、勇担责任,真正把学习贯彻成效体现到坚定维护核心、依法忠实履职上,体现到服务保障大局、推进改革发展上,体现到以人民为中心、爱民为民惠民上,体现到坚决全面从严治党、提升司法公信权威上,努力以实际行动为加快新时代新福建建设贡献更大力量。

  勇毅担当、开拓创新,为加快建设新福建提供司法保障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必须认真贯彻中央、省委、最高人民法院决策部署,坚持党对人民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坚持“巩固、增强、提升、畅通”工作方针,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切实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做好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离不开法治,改革开放越深入越要强调法治。尤其要提升认识站位新高度,把握目标定位新要求,增强深化改革新动力,在深化服务保障举措上强化落地落细落深落实,在增强服务意识效果上强化走正走心走快走实,在突出问题靶向破解上强化公开公平公正,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促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工作,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赋能推进落实赶超,让创新创业创造在八闽大地活水涌流,让广大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要强化职能、恪尽职守,在营造创新创业创造良好发展环境上展现司法担当。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要充分发挥和拓展司法职能,把平等保护贯彻到司法工作各个环节,善于在法治框架内调整各类市场主体的利益关系,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执行力、竞争力、生产力,大力营造优质营商环境、稳定社会环境、公正法治环境,让创新创业创造有安全保障、得充分救济、破经营困境、获更多实惠、可合法预期。着力营造“最稳定的社会环境”,加强对企业家人身财产安全的保护,让企业家专心创业、放心投资、安心经营;着力满足“最需求的司法保障”,注重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强化企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积极深化涉外司法服务,推动福建在建设开放型经济新体制上走前头;着力解决“最关切的执行风险”,强化善意执行理念,防止因不慎不当查封一项财产、冻结一个账户、办了一起案件而搞垮了一个企业;着力提供“最优质的司法服务”,依法安商、便捷暖商、平等护商、自治尊商、善执惠商,推动建立“亲”“清”法商关系;着力确立“最公平的司法规则”,加强对民营企业的依法、精准、平等、全面、善意保护,做到不简单就案办案、不简单就法论法、不简单以旧论新、不简单以新论旧,既强化法治保障功能,又强化企业合规意识,让法治成为全社会行为准则和价值追求。

  二要尽心尽力、探路创新,在司法服务保障海峡两岸融合发展上彰显司法作为。充分发挥福建独特的政策优势、区位优势和先行优势,大力推进涉台司法创新发展工程,在促进两岸融合发展、应通尽通上展现司法新作为。推进涉台司法审判专业化,加强涉台审判机制改革,完善涉台纠纷多元调处机制,全面推广“台胞权益保障法官工作室”,创新两岸民众参与司法工作机制,依法保障台湾同胞在诉讼活动中与大陆同胞诉讼地位平等、法律适用平等、法律责任平等。推进涉台司法互助规范化,进一步拓展涉台司法互助内容,健全涉台司法互助制度规范,推进司法互助业务交流向更高层次迈进。推进涉台司法服务精细化,切实发挥福建司法惠台59项举措的应有作用和积极效应,及时回应台胞台企新需求新期待,出台更多推进闽台融合发展、让台胞台企有更多司法获得感的惠台利民司法举措,像为大陆百姓服务一样造福台湾同胞。推进涉台司法交流常态化,发挥福建祖地文化优势,以乡情亲情为纽带,在更高水平上继续办好海峡两岸司法实务研讨会,深入开展闽台司法人员互访考察、工作会晤、资讯交流等活动,加深相互理解,促进心灵契合。

  三要精准施策、真抓实干,在依法保障促进老区苏区脱贫奔小康上履行司法使命。饮水思源、勿忘老区,忘记老区就是忘本,要带着感情、带着责任做好涉及革命老区、中央苏区脱贫奔小康的司法服务保障工作,主动对接脱贫攻坚的司法需求,切实把福建法院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25条具体措施落深落实落细,完善结对帮扶、援助救助、走访慰问、志愿服务等机制,促进高质量打好脱贫攻坚战。围绕闽东北、闽西南两大协同发展区建设,推进协同发展法治保障行动,建立健全协同发展区法院之间的协商协作工作机制,加大对老区、苏区法院的政策扶持、人才支援、基层基础建设等倾斜力度。民生就是民心,要强化民生保障,积极回应教育、就业、医疗、社保、养老、消费等民生领域司法需求,深化跨域立案诉讼服务3.0版建设,推行“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刷脸办”,加快建设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以民生司法的“福建速度”“福建力度”“福建温度”,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与获得感。生态是福建的优势和特色,要聚焦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健全生态司法组织、制度、保护、共治“四大体系”,完善公益诉讼、生态恢复性司法机制,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筑牢法治屏障。

  四要锤炼队伍、打造铁军,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上展示司法形象。旗帜鲜明讲政治,认真贯彻《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开展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推进新思想学实深化行动,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等党内法规,毫不动摇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严格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完善贯彻执行党委决策部署的机制。学习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按照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要求,大力推进司法人才培树工程,深化司法能力提升行动,制定实施法院人才发展规划,加快高层次审判人才培养,造就更多办案快手、好手、能手、高手。加强作风纪律和反腐倡廉建设,进一步完善“院党组主体责任、‘一把手’第一责任、班子成员与部门领导‘一岗双责’责任、纪检监察部门监督责任、相关部门齐抓共管协同责任”的党风廉政建设“五位一体”责任体系,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锻造一支让党和人民放心的高素质过硬法院队伍。

  心无旁骛、行稳致远,推动福建法院工作迈上新台阶

  坚持稳中求进抓落实。“稳”是前提、是基础。必须坚持“稳”字当头,稳扎稳打、步步为营、行稳致远,确保不因工作不慎不细制造敏感话题,不因判执不公不当引爆矛盾燃点,不因人员不净不廉形成公信危机,不因作风不严不实酿成社会热点。“进”是动力、是目标。必须坚持风险导向、问题导向、规律导向、需求导向、效果导向,在服务发展大局上增强落实力度,在全面深化司法改革上增强推进力度,在深化精品工程建设上增强创争力度。

  坚持创新创造抓落实。强化政治担当、历史担当、责任担当,保持创新精神、创业干劲、创造活力,深化精准服务、精细管理、精深办案,大力推进机制创新、经验创先、品牌创优。既重视推出基层一线“首创”“首例”,又重视培育全国法院立得住、叫得响的“精品”“范本”,完善提升一批、复制推广一批、创新推进一批,让创造性工作、创新性发展在全省法院蔚然成风。

  坚持统筹兼顾抓落实。突出重点抓全盘,深入一线推全局,加强项目化运作、清单式管理、穿透式调研、拉链式检查,严抓实推、以督促改、以察问效,推动理念落地而不落空,工作落实而不落虚,实效落高而不落低。坚持做对、做好、做巧、做实,增强法院各项工作的整体性、系统性、协同性,环环相扣、顺畅有序,内外衔接、上下协调,做到流程贯通、服务直通、管理融通、平台互通,实现立案畅达、诉服便达、庭审顺达、说理明达、执行易达、监管通达、智能发达、公正必达。

  坚持减负增效抓落实。紧密结合法院工作实际,扎实深入开展“基层减负年”工作,充分发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和“滴水穿石”“四下基层”的工作作风,精简会议文件,改进会风文风,切实减轻基层负担,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准确把握好“减”与“增”的辩证关系,既做好松绑减负的“减法”“除法”,又做好提质增效的“加法”“乘法”,做到量上减、质上增,形式减、实效增,减会议减文件、多办案办好案。
责任编辑:王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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