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不养父母 父母为何将其告上法庭又撤诉?
2019-04-18 14:52:33
     中国法院网讯 (旷国军)  张山与李英结婚四十多年,共生育两儿一女,本到了安享晚年的年纪,现在却为自己的赡养问题犯了愁。二人的二儿子张利几年以来,一直未与父母来往,前几年,二人还有一些劳动力,这两年,张山中风,瘫痪在床长期服药,经济变得举步维艰,二人只能要求三个子女履行赡养义务,大儿子与小女儿均对赡养老人没有意见,但是二儿子一直对此事不管不问,张山、李英无奈,一纸诉状将三个子女告上了四川省蓬溪县人民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马上与老人的三个子女取得了联系,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这个案子的症结在二儿子张利身上,但法官与张利一接触,张利就向法官大倒苦水,张利认为父母对待三个子女不公平,大哥小妹在父母处有事都能够借到钱,而父亲曾经答应过借自己两万元在农村买房,但父母却在一夜后反悔,而且父母也拒绝给其带小孩,前几年更是在一次矛盾后,对自己以及自己的妻子大打出手,双方关系彻底闹僵。现在张利与妻子一家住在一起,妻子家中还有一个瘫痪的老人需要照顾,妻子为了照顾小孩,辞去了工作在家中专职带娃,家中全靠张利挣钱维持,其根本不愿意履行金钱方式的赡养义务,如果非要赡养,要求两位老人在三个子女处轮流居住,但该方案被李英拒绝。法官与李英也进行了沟通,李英陈述其根本就没有借多少钱给另外两个子女,而且借出去的钱两个子女都已经归还,当年不愿意借钱给张利买房,是担心自己老无所依,留点钱傍身,帮张利看孩子的事情也是考虑到自己年事已高力不从心。双方的矛盾已经形成,法官在了解了案件的症结以后,对张利进行了长时间细致的疏导,但其始终无法迈过心结,并坚持无经济能力支付赡养费。

  张利夫妇在与李英以及大哥、小妹见面后,矛盾在交谈中被瞬间点燃,双方吵得不可开交。法官连忙隔开双方,调解失败,案件只能择日开庭。

  案件受理的第二天,李英单独来到了法庭,询问如果张利不履行赡养义务,有什么法律后果,法官向其讲解了法院的执行措施并向其阐明了张利需承担的法律后果,李英沉思半晌后,突然摇着头对法官说“算了,算了,我不告了,他家里也老火,我就当少生了一个儿子”,李英的态度让法官大吃一惊,原来,昨天那位和儿子激烈争吵的母亲,心里根本就放不下这个几年没来往的小儿子,只可惜,怨恨父母的儿子又如何理解父母埋在心底对自己的爱。

  张山与李英最终还是撤回了起诉,父母对子女再多怨言,最后选择的依然是保护,而子女在向父母索取无果后,却走得那么决绝,留下的,只剩唏嘘。

  赡养老人不仅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更是每个子女应尽的法定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父母年事已高,别让爱来得太迟。
责任编辑:庞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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