挖石为“宝”引争夺 砸车泄愤获刑一年半
2019-04-19 09:05:09
     中国法院网讯 (文溪 谢灵)  吴某因与被害人陈某争夺修路挖到可做砖的黄岩石材料而发生纠纷,后邀集他人一同打砸被害人陈某驾驶的小轿车,致使车辆受损。近日,江西省芦溪县人民法院审结该案,以犯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被告人叶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对叶某及其朋友处罚金共计二万四千元。

  2017年7月28日,村委会主持调解吴某与陈某争夺黄岩石纠纷未果,吴某愤怒离开后邀集被告人叶某、李某再次来到村委会寻找陈某未果后,为泄愤,三人持砍刀等工具将陈某停放在村委会雨亭下的小轿车车身砸坏。经鉴定,小车被损坏的价值为7220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三人经传唤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且当庭认罪,可从轻处罚;其已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了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叶某曾因聚众斗殴罪被判处刑罚,其在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再犯新罪,应依法数罪并罚。李某曾因吸食毒品被行政处罚,属有劣迹,酌情从重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庞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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