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督导组到景德镇中院督导扫黑除恶工作
2019-04-19 10:07:55
     中国法院网讯 (景仲彦)  4月17日,中央扫黑除恶第15督导组组长支树平一行来到江西省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就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督导。江西省委常委、江西省纪委书记、江西省监委主任孙新阳,景德镇市委常委、景德镇市纪委书记、景德镇市监委主任董立新,景德镇副市长、景德镇市公安局局长何军威,景德镇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邹中华等陪同督导。

  支树平一行实地察看了中院诉讼服务中心、心理疏导室、人民调解室、少年法庭、集控中心和执行指挥中心等地,并来到市中院扫黑办,查看扫黑除恶工作台账,听取工作介绍,同办案法官亲切握手。

  支树平强调,扫黑除恶讲究时效性,法院要严格按照法律程序,提升办案效率,震慑违法犯罪行为,凸显扫黑除恶战果,增强人民群众信心。要在今后的审判和执行过程中,注意区分罪与非罪、合法财产与非法财产,切实体现公平正义。

  支树平指出,中院人民群众满意度连续四年获得全省设区市中院第一,并且基层法院人民群众满意度也很靠前,这是经过民调的结果,更进一步说明市中院是一个先进的法院。

  支树平强调,中院要再接再厉,发扬光荣传统,继续把法院建设好,把为民服务做好,把每个案件审理好,特别是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做好,力争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经得起历史检验的铁案,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争取人民群众满意度继续排在全省前列。

  督导中,支树平还对景德镇中院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予以了充分肯定:一是履职服务态度好。在履行审判职能、为民服务方面,处处彰显司法为民,各方面都体现出人性化,特别是在案件诉讼方面,能够主动引导案件进入非诉程序,促使大量矛盾在诉前得到化解。二是现代化管理程度高。应用信息化管理全面,集控中心、执行指挥中心等设施先进,也很现代化,全市法院的审判执行工作一目了然。三是扫黑除恶成果明显。扫黑除恶案件进入法院后,办案人员办理很及时,案件审理的效果很显著。
责任编辑:魏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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