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妻子提出离婚心生怨恨 男子持刀欲杀妻获刑
2019-04-24 15:06:15
     中国法院网讯 (陈子娟)  男子因不满妻子与其离婚,购买尖刀欲将妻子杀害,所幸被其儿子及时发现,终避免一场惨剧。近日,江西省铅山县人民法院审理一起故意杀人案,被告人丁某金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丁某金因妻子王某要求与其离婚,便经常与王某发生争吵,并多次扬言要将王某杀害。2018年9月27日12时许,被告人丁某金在铅山县湖坊镇一家杂货铺内购买了一把长23厘米,刀尖角度40度的牛肉切刀,并用外套将刀具包好拿在手上,从儿子丁某悦寄宿的老师家将儿子带到学校办公室,提出要为儿子转学。因办理转学手续需要母亲的同意,被告人丁某金便要求老师通知王某,随后携带刀具在学校门口等待,准备杀害王某。因丁某金携带的刀具被丁某悦发现,丁某悦回到寄宿的老师家,告知老师其父亲带了一把刀的情况。为保证丁某悦的安全,寄宿老师让其丈夫将丁某悦带往派出所,随后老师将被告人丁某金携带刀具的情况打电话告知王某,王某遂报警,被告人丁某金在学校门口等待过程中被公安民警抓获。

  法院认为,被告人丁某金因婚姻家庭纠纷而与被害人产生矛盾,多次扬言要杀害被害人,且为杀害被害人而准备工具,制造条件,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属犯罪预备。根据被告人丁某金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及悔改表现,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王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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