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滑县:申请人付执行费 失信人致谢又致歉
2019-04-25 08:42:53 | 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 作者:李道胜
  “牛某,你好,我是河南省滑县人民法院的执行法官,申请人王某自愿承担案件的执行费,我们已经依法对你的微信账户进行解封。”“太谢谢您了!也感谢申请人王某的宽宏大量,我对自己之前的不诚信行为十分惭愧,以后我绝不会再做违法乱纪的事儿了!”被执行人牛某十分激动地说。近日,滑县法院成功执结了该起租赁合同纠纷案件。

  牛某租赁王某的挖掘机修路,施工完毕后,经双方结算,牛某欠王某租赁费19600元。王某多次催要,牛某拒不支付,王某将牛某诉至滑县法院。经审理,滑县法院依法判决牛某支付王某租赁费19600元。判决生效后,牛某仍不履行,王某向滑县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

  3月12日,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牛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经执行法官多次敦促,被执行人牛某仍拒不履行还款义务。执行法官第一时间登录全国法院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到被执行人牛某的微信账户有余款,遂依法对其微信账户予以冻结。

  被执行人牛某的微信账户被冻结后,其这才发现微信支付功能已不能正常使用,十分着急。因其常年在外从事货物运输,不便携带现金,平常吃饭、住宿、加油等都是使用微信支付。在其微信功能受限后,远在千里之外的被执行人牛某感到生活极不方便,于是主动联系申请人王某履行了还款义务。

  申请人王某在了解到被执行人牛某远在外地不方便交纳执行费后,立刻表示,被执行人牛某已经履行了还款义务,其自愿承担案件的执行费。后执行法官及时解封了被执行人牛某的微信账户,并电话告知牛某这一情况,于是出现了文章开头的一幕。
责任编辑:高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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