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铜梁法院:庭审进校园 护航青春助成长
2019-04-28 10:50:57
  • 图为铜梁区法院将庭审开进校园,公诉人宣读起诉书。
  • 图为同学们和代表委员旁听庭审。
     中国法院网讯 (马茜祝)  为加大法治宣传力度,增强青少年法治意识,在五四青年节即将来临之际,2019年4月25日,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法院将审判庭搬到在重庆师范大学涉外商贸学院,开展“庭审进校园”活动,公开开庭审理一起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的案件,该校300余名师生零距离接触案件庭审,感受法律的神圣和威严。

  在将近两个小时的庭审中,庭审程序一一进行,控辩双方进行了充分的举证、质证和辩论。经审理查明,2019年2月下旬,被告人欧某在其住所内容留刘某、廖某和蒲某等人吸食甲基苯丙胺(俗称冰毒)和甲基苯丙胺片剂(俗称麻古)。法院认为,被告人欧某一次容留多人吸食毒品,其行为已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鉴于被告人欧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愿意认罪认罚,依法对其从轻处罚。法庭当庭宣判:被告人欧某犯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被告人当庭表示服从判决。

  庭审现场秩序井然,参与旁听的代表、委员和师生们严格遵守法庭规则,认真参与旁听。在庭审宣判后,审判人员向广大师生们讲解了容留他人吸毒的严重危害和恶劣影响,希望同学们能从这次庭审中获益,增强法律和自我保护意识,健康成长,远离毒品和违法犯罪行为。

  “庭审进校园”活动受到了学校领导和教师的高度肯定以及学生们的热烈欢迎。感谢铜梁法院在“五四”青年节来临之际,为青年学生们送来实用深刻的节日礼物。庭审结束后同学们纷纷表示以后要一定遵纪守法,珍爱生命,远离毒品,健康成长。

  同时,该活动吸引了9人区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前来,区教委、区妇联和区关工委的领导参加案件后,对铜梁法院的庭审进校园活动纷纷点赞。
责任编辑:李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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