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现纪律作风和审判业务协调发展
银川中院规范司法行为防范化解风险
2019-05-05 09:55:28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赵霞 李玉叶
  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党组中心组(扩大)会,正式启动“规范司法行为、防范化解司法风险”专项活动,并印发了活动实施方案。

  专项活动要求,银川两级法院要紧盯自治区高级法院确定的“把人民法院打造成争端解决的‘优选地’、公平正义的‘标志地’、司法权威的‘制高地’”的目标,从防范化解政治风险、规范审判工作职责、规范审判工作管理、规范审判绩效考评、规范审判纪律作风五个方面,通过制度建设、机制完善、狠抓落实等14项具体内容,建立行之有效的长效机制,切实防范化解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履行工作职责、司法作风、日常监督管理等方面的重大司法风险。

  专项活动明确,领导干部要充分发挥“关键少数”的“头雁效应”,带头查摆分管部门在司法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和风险点,制定“风险清单、责任清单、措施清单”,突出重点、压实责任、狠抓落实,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提升队伍素质。要求突出执法办案第一要务,从实际存在问题上寻找切入点,从机制建设上寻找解决办法,从科学发展要求上完善制度机制,确保案件不出问题、队伍不出问题、法院不出问题,实现纪律作风建设和审判业务工作的相互促进、协调发展,以实际行动展现首府法院的担当本色,以优异成绩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
责任编辑:魏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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