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花垣法院成功化解一起群体性矛盾纠纷
2019-05-06 10:36:33
     中国法院网讯 (龙金全)  2019年4月28日,湖南省花垣县人民法院与花垣县石栏镇人民政府等部门在石栏镇某某生猪养殖基地成功调解一起群体性纠纷,有效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2019年4月26日,花垣县石栏镇某某生猪养殖基地发生一起触电事故,该事故造成电焊工唐某某死亡。死者唐某某亲属几十人赶到养殖基地请求赔偿100万元,而养殖基地认为双方之间是承包关系,达不到死者亲属的赔偿要求,双方的矛盾一触接发。

  受县政法委指派,该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刘四新前往事发地开展调解处理工作。经查,该生猪养殖基地将其钢化棚包工包料发包给廖某某、陈某某施工,廖某某、陈某某又将该钢化棚包工包料转包给唐某某施工。2019年4月26日,唐某某在施工时触电死亡。经长达7个小时的调解,双方终于达成如下主要协议:先由廖某某、陈某某预付唐某某亲属10万元,本起事故的责任问题待安监部门作出书面认定后,双方再协商应赔偿的金额或通过诉讼解决。廖某某、陈某某按照以上约定支付了10万元,一场一触接发的群体性矛盾纠纷就此化解。

  群体性矛盾纠纷,来得突然,发展迅猛,如不及时处置,矛盾就会升级,事态就会扩大,人民法院作为矛盾纠纷化解的排头兵,不能放任不管,不能漠视百姓利益,必须将其化解在萌芽状态。这只是花垣县人民法院成功开展非诉调解工作的一个缩影,近几年来,该院一直践行着司法为民的宗旨,将非诉调解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成功化解了许多起突发性、群体性矛盾纠纷,已经成为花垣县化解重大群体性矛盾纠纷的重要力量。
责任编辑:庞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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