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上栗:十年前伤人钱未赔 强制扣车一朝结
2019-05-06 15:07:53 | 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 作者:孔祥勇 刘雪晴
  “我们是法院的执行人员,你在十年前因打伤人一事的赔偿款至今未付,我们今天要把你的车扣走。”4月26日上午,江西省上栗县人民法院的几名执行人员突然出现在被执行人曾某家中,在曾某还未完全反应过来时,将曾某停在家中的一辆小轿车扣押至法院,成功将一起十年前的伤害赔偿案件执行完毕。

  2009年10月,曾某的父亲因琐事与黎某的父亲发生口角,并发生扭打,后黎某的父亲离开。得知自己的父亲在此过程中吃亏后,曾某拿着一把水果刀前去追赶黎某的父亲,但未追上,刚好遇到黎某,曾某用刀将黎某砍伤。后曾某因故意伤害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十个月,并赔偿黎某经济损失25271.82元。因曾某未履行赔偿义务,黎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人员多次对曾某的财产进行查控,均未查到财产线索。2011年3月,法院在多方查找财产无果的情况下,依法终结该案的本次执行程序。

  案件虽然已经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但法院和黎某一直没有放弃对曾某财产的追查。2019年4月,黎某打电话给案件承办法官,说发现曾某经常开着一辆车。承办法官经查询发现曾某名下确实有一辆小轿车,遂予以查封,并告知黎某时刻关注该车,如发现立即通知承办法官。4月26日刚一上班,黎某就打来电话说曾某的车正停在其家中。承办法官立即带着执行干警来到曾某家中,成功将车辆扣押。曾某万万没想到,案件过了十年,法院仍然没有放过他。最终,在承办法官的见证下,曾某拿着现金当场交付给黎某,案件顺利执行完毕。
责任编辑:杨智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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