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黄岛区法院:8000里外追回81台设备
2019-05-08 10:37:57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时满鑫 李涛
  近日,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远赴8000里外的新疆沙湾县,历时10天执行回81台大型纺织设备,维护了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

  两年前,新疆某纺织有限公司以每台9万元的价格,从青岛某科技有限公司购买81台喷汽纺织机械设备,并支付定金138万元。因该纺织公司经营出现问题,余款一直未付,青岛某科技有限公司无奈诉至法院,法院判决双方合同解除,互返定金和设备。判决生效后,青岛某科技有限公司将138万元打到案件代理律师事务所账户用于返还纺织公司,但纺织公司却迟迟未返还设备,青岛某科技有限公司申请强制执行。

  黄岛区法院执行法官到达沙湾县,立即与当地法院取得联系,共同与被执行人协商解决方案。因被执行人欠社保费等,有工人不断催要、上访,执行法官与当地法院、人社局及双方当事人多次协商,经申请执行人同意,将待返还定金中的37万元汇到沙湾县人民法院账户,专门用于支付工人工资和社保费用。新疆某纺织有限公司在工人工资和社保问题解决后,同意配合返还81台纺织设备。经连续3天的紧张作业,设备全部拆卸完毕。设备的装运难度很高,一辆大型货车只能装8台,为避免运输途中磕碰、损伤设备,装车的设备要临时焊在一起并焊到车上,经3天加班工作,81台设备稳妥完成装车。经8000里跋涉,全部设备完好运回青岛。

  “这么短的时间从这么远把这么多设备完好无损地运回来,太不容易了!因为这桩生意,我们前后亏损数百万元,多亏法院把设备安全运回来,减少了我们四五百万元损失。”青岛某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人说。
责任编辑:刘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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