称医院地板断裂致其骨折 伤者起诉索赔21万
2019-05-08 15:06:33
     中国法院网讯  邱女士称,其在医院花园休息时地板断裂导致脚踝骨折,遂将医院诉至法院,要求医院支付其医药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等共计216337.93元。日前,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

  原告邱女士诉称,其丈夫在医院外科大楼Bl层手术室进行造影手术。邱女士等待丈夫手术期间,在外科大楼Bl层南侧下沉花园休息,因该花园内地板年久失修发生断裂导致邱女士右脚踝受伤,经医院诊断为右三踩骨折伴脱位,后在医院住院并接受右踝关节切开复位钢板螺钉内固定术,住院65天。出院后至今,邱女士的右脚踝无法正常受力,只能依靠辅助器具行走。

  原告邱女士认为,医院花园地板断裂给其造成了较大的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害,故诉至法院。

  目前,本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责任编辑:魏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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