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为民春风吹遍三湘大地
——湖南法院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工作纪实
2019-05-09 09:32:35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吴英
  2018年,湖南法院民调测评位居全省政法机关第一名,辖区人民群众的司法满意度、获得感不断提升。

  2019年初,湖南法院拉开“审判质量、效率和公信力提升年”活动帷幕,新一轮凸显司法公正、司法为民的强劲举措在全省三级法院相继实施。

  让群众满意,对群众负责,在湖南法院,司法为民的春风正逐渐吹遍三湘大地。

  诉讼服务顺民情暖民心

  “我原本预计立案需要半天,没想到20分钟就好了,现在法院的办事效率真是越来越高了!”4月21日,湖南省常德市当事人徐某,在办完立案手续后,感慨地向立案工作人员说道。

  目前,湖南三级法院均已建成标准级诉讼服务中心,对中心面积、信息支持、便民措施等软、硬件条件均进行了再升级,实现了传统的身兼数职向“一站式服务”窗口的完美转身。

  当事人一走进立案大厅,由专人进行诉讼引导,等候区、立案窗口、信访窗口、缴费窗口、调解区、咨询区等区域划分清晰、职能明确、设备完善,且基本具备数字应用功能。2018年以来,全省法院立案1003029件,审(执)结1009115件,当事人既可以通过立案登记制畅通到法院打官司的入口,又可以通过咨询区的判后答疑打通出口,让当事人明白输赢的理由,真正实现案结事了。

  不仅如此,在全省143家法院中,有95家法院建立了律师调解工作站或律师服务站,将律师调解工作站或律师服务站设置于诉讼服务大厅内,为来访当事人释法明理,并参与案件调解。

  “当我一头雾水走进法院的时候,有律师为我解释相关的法律规定,让我明白了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用再到律师事务所找律师咨询,让我感到很轻松。”刚刚在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好立案手续的当事人张某说。

  实施司法救助是帮助困难当事人最直接、最有力的司法途径。2018年以来,湖南法院切实推进司法救助工作,共为4.4万名困难当事人缓减免交诉讼费3648.5万元,发放司法救助金1847.8万元,真正让当事人感受到了司法的温情。

  多元机制化纠纷解民忧

  3月17日,宜章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在县教育部门支持下,邀请老师代表、家长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一起,进入校园参与案件诉前调解工作,妥善化解了一起校园内学生侵权责任纠纷,收到了广泛的好评。

  湖南法院注重传承发展多元解纷机制,让“枫桥经验”焕发出了历久弥新的魅力。

  2016年,在挖在建房屋的地基时,被告梁某将原告王某的房屋地基挖塌,双方矛盾由此引发,并一直僵持不下,后王某诉至法院。

  “如何做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是案件的难点。”该案承办法官办案思路清晰,邀请到当事人所在乡镇、村支两委干部、族里长辈和要好村民,合力调解案件,促使原、被告的对立情绪逐渐消失,一起基层矛盾纠纷实现了定分止争、案结事了。

  湖南三级法院畅通纠纷解决渠道,先后建立诉调对接平台,由专人引导当事人选择适当的方式解决纠纷。目前,有特邀调解组织389个,其中人民调解组织214个,行政调解组织26个,商事调解组织11个,行业调解组织40个,律师调解组织98个。

  2018年,全省法院充分运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调解结案108993件,调撤率41.53%。

  司法改革提质效惠民生

  向改革要质效,通过司法改革深化司法为民举措,2018年以来,湖南法院审结教育、医疗、就业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1.77万件;在“执行攻坚大会战”中,共执行到位金额663.94亿元;妥善审理婚姻、继承等案件7.5万件,全省法院发出人身保护令153份。

  “这么快就结案,为我省去了不少费用。”送达调解书后,原告张某欣慰地说道。3月13日,花垣县人民法院适用小额诉讼程序顺利审结一件邮寄服务合同纠纷案,从立案到审结、执行仅用5个工作日,正式调解到执行完毕仅仅45分钟。调解现场,双方当事人当场握手言和,脸上洋溢出满意的笑容。

  据统计,司法体制改革之后,仅2018年以来,湖南法院办案平均周期80.1天,比上年缩短4.1天,实现了办案质量和效率的双提升。

  “原告,我现在为你翻译被告的答辩意见……”3月15日,一场苗汉双语互译的庭审活动在泸溪县人民法院进行。通过创新改革特色司法服务,无缝对接辖区群众司法需求,湖南怀化、湘西、张家界法院相继推广鼓楼法庭、背篓法庭、车载法庭、旅游法庭、苗语法庭、假日法庭、农忙法庭,将司法服务直接送到群众身边,增强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

  深化审判与科技的融合,推进智慧法院建设,湖南法院建成科技审判法庭853个,直播庭审6700多场,让司法公开真正看得见、能评价、受监督,倒逼司法质量提升。全省三级法院广泛运用QQ、微信、短信等互联网信息手段办理案件601009件,占比59.92%,推行智能审判,有效降低当事人的诉讼成本,极大减轻了外地当事人的诉累。

  “司法为民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是每一个湖南法院人的工作职责和目标,我们正朝着这一目标奋力奔跑,为法治社会建设和创新引领开放崛起湖南发展战略不断贡献更多新的司法力量。”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田立文说。
责任编辑:魏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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