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习总书记讲话学进去、讲出来、做起来
2019-05-09 10:38:58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谢春艳 杨伟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二次集体学习、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推动新时代人民法院媒体融合创新发展,3月22日,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举办“既真又美 容融结合——新时代人民法院媒体融合创新发展”研讨会。这是该院继2018年11月成立“乐媒工场”融媒体工作中心后,专门举办的以融媒体为主题的专题研讨会,来自辖区两级法院百余名法官聚集一堂,深入研讨新时代人民法院媒体融合创新发展理论与实践问题。

  一、时代的要求与呼唤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新闻舆论工作摆在重要位置,作出了推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的战略部署。

  2014年8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推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媒体融合发展正式有了顶层设计。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深入考察调研,多次主持召开重要会议,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媒体融合发展。今年1月25日,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二次集体学习把“课堂”设在了媒体融合发展的第一线。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学习时强调,推动媒体融合发展、建设全媒体成为我们面临的一项紧迫课题。

  重庆四中院院长孙海龙谈到,习近平总书记对全媒体时代的深刻洞察,对媒体融合发展的科学谋划,充分彰显了党中央对全媒体发展大势的敏锐判断,为新时代的媒体发展把脉定向。我们要做好结合文章,将顶层设计和自身实践结合,努力做到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媒体融合发展的重要讲话精神学进去、讲出来、做起来。

  重庆市秀山县人民法院院长杨光明认为,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不仅要实现公平正义,还要让人民群众以看得见、听得到、摸得着的方式感受到公平正义,这强调了新闻舆论传播工作的重要性。随着传播方式的改变,传统媒体发展的出路在于融合,要进行“大道无形”境界般的转变。

  重庆四中院研究室法官助理兼“无讼之道”微信公众号、《案例参考与研究》运营编辑赵彬认为,我们要主动发声、主动参与、主动引导,占领舆论主战场。这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的要求,也是时代的需要。

  重庆四中院办公室宣传科科长兼“乐媒工场”融媒体工作中心运营编辑谢春艳认为,进入全媒体时代,舆论生态、媒体格局和传播方式发生深刻变化,在相当意义上说,谁掌握了互联网,谁就把握住了时代主动权。她谈到,要认真落实总书记讲话要求,坚持读者在哪里,受众在哪里,宣传报道的触角就要伸向哪里,宣传思想工作的着力点和落脚点就要放在哪里。

  二、生动的探索与实践

  为准确把握信息化时代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积极顺应媒体融合发展趋势,讲好法治故事,传播法治强音,不断提升人民法院新闻舆论工作的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重庆四中院于2018年10月10日,经党组研究决定成立“乐媒工场”融媒体工作中心。

  2018年11月7日,“乐媒工场”融媒体工作中心正式成立,并印发《关于成立“乐媒工场”融媒体工作中心切实加强新闻宣传工作的意见》。

  2019年2月25日,“乐媒工场”融媒体工作中心正式挂牌。

  融媒体是什么?

  关于融媒体的内涵定义,长期在重庆四中院研究室从事调研工作同时又兼任《武陵法苑》运营编辑的李浩轩有自己独到的见解。他认为,“融媒体”是因势而成的,它是从一个动词“融合”一个副词“深度”结合在一起并经过实践的发展而逐步形成的。他谈到,“融媒体”具有丰富的内涵,“融媒体”是全媒体,是生活与信息的融合,“融媒体”是多媒体,是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的融合,“融媒体”是硬科技,是信息与科技的融合,“融媒体”是转换器,是信息与平台的融合。

  孙海龙谈到,重庆四中院“乐媒工场”融媒体工作中心是重庆法院系统首个融媒体工作中心。它通过重塑内容生成模式、构建传播平台矩阵、组建专业人才队伍,牢牢掌握宣传主动权和主导权,率先实现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优势互补,有效提升人民法院在法治宣传上的导向作用、旗帜作用、引领作用。

  融媒体“融”什么?

  重庆四中院办公室宣传科从事新媒体工作同时兼任《天平月报》运营编辑的李真慧从媒体人的角度对融媒体作了深入剖析,她认为,推动媒体融合发展,要通过流程优化、平台再造,实现各种媒介资源、生产要素有效整合,实现信息内容、技术应用、平台终端、管理手段共融互通。

  重庆四中院“乐媒工场”融媒体工作中心通过整合传统媒体平台和新兴媒体平台以及新闻媒体优质平台资源,打通了“一报”(《天平》月报)、“两网”(内网外网)、“两微”(“重庆四中法院”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两刊”(《案例参考与研究》《武陵法苑》)和“无讼之道”微信公众号、抖音、快手、澎湃问政等十余种宣传平台。联系中央驻重庆新闻媒体、省市级新闻媒体20余家,覆盖总用户3万余人,放大一体化效能,形成矩阵式传播格局,实现法治宣传效应最大化。“乐媒工场”融媒体工作中心已实现内容产品从可读到可视、从静态到动态、从一维到多维的升级融合,打造出了一批法治精品力作。

  孙海龙谈到,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建立以案释法制度,我们立足“中央有要求、人民有期待”现状,结合自身实际,创办《天平》(月报)、“无讼之道”微信公众号等,传播重庆四中院的先进人物、典型案例、工作动态,讲好中国法治故事、弘扬法治理念、传播法治精神。

  融媒体怎么“融”?

  结合多年丰富的工作经历和精湛的学术研究,孙海龙对这一问题作了全面的阐释,他认为,推动媒体融合发展,要做好“容”“融”二字文章。他认为,做好工作是基础,认真做好审判执行工作、选优宣传案例、强化队伍建设是做好新闻宣传工作的基础。优质内容是根本,要优化“策采编发”流程,强化策划。融合传播是方法,要善于借助其他传播平台促进融合传播,努力生产精品力作。

  重庆市酉阳县人民法院办公室副主任史方钊认为,融媒体最终的目标是要达到好的传播效果,要实现向“用得着(能解决阅读者实际问题)、看得见(与阅读者的日常生活紧密联系)、信得过(经由长期使用而产生的信赖)”的转变。

  孙海龙还重点谈到,媒体融合发展要追求“先求其真 再求其美”这一真理,要在学习工作中执著地追求真理。他认为,重庆四中院的新闻宣传工作、传播内容必须来自于真人真事,是对审判执行工作的“真”思考。同时,在形式上、内容上、与科技融合等方面还要有“美”的存在。

  三、思想的交流与汇集

  研讨会上,来自辖区两级法院不同部门、不同领域的人员围绕研讨会主题,积极交流发言,汇集思想,凝聚智慧。

  重庆四中院政治部副主任张琼认为,推动发展融媒体,最重要的任务在于增强内部动力。对于政工部门而言,要做好科学评价工作,激发全院干警工作积极性,努力把“乐媒工厂”融媒体工作中心打造成发现人才、使用人才的重要平台。

  孙海龙在总结发言时谈到,融媒体是大趋势,但要把握三个要求。正能量是总要求,新闻宣传工作要讲政治,符合法治要求,不能为了博人眼球而追求“奇”。管得住是硬道理,要制定严格制度,加强新闻宣传工作管理。用得好是真本事,要强化可视化管理,通过可视化的过程厘清工作思路、增强工作创造性。

  (作者单位: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庞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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