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澧县:巡回审理进村 高效结案化解纠纷
2019-05-16 14:45:36
     中国法院网讯 (彭辛夷 程林)  5月14日,湖南省澧县人民法院红湖法庭法官前往小渡口镇甘家湾村巡回审理了一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澧县小渡口镇某村村民委员会与常德某物流有限公司当庭达成调解协议,当庭履行38000元赔偿款,本案顺利结案。

  2019年3月11日下午5时许,常德某物流公司所有的一辆红色重型自卸货车运送黑沙至原九垸乡工班路口时往南误入某村筹资修建的村级公路,无路可走时又倒车退出,造成了该村100多米的村级公路损坏。经鉴定,修复损坏的公路造价为78199.27元,该村支付了评估费3000元。该村认为物流公司所有的货车严重超载通行致使公路损坏,应由物流公司承担相应赔偿责任。事后,该村多次找到物流公司协商处理未果,便向澧县法院提出诉讼请求。

  为方便当事人诉讼,结合具体案情普法,澧县法院决定将审判庭设在甘家湾村村部。按照法定审理程序,原被告双方进行了举证、质证、围绕争议焦点进行辩论,主审法官程林找准时机进行庭中调解,经过一番换位思考、释法明理,最终原被告双方达成一致协议,且常德某物流有限公司当场支付了赔偿款,终了此案。
责任编辑:王娜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