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疑老板少结算工资盗卖公司财物获刑六个月
2019-05-17 15:32:37
     中国法院网讯 (魏长根 冯晋军)  胡某因怀疑老板少结算了工资,便动起了盗取公司财物变卖的“歪脑筋”,结果,该男子以这种“维权”方式让自己锒铛入狱。近日,江西省南昌市青云谱区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胡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罚处金七千元。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胡某系被害人林某工厂员工,2017年底二人因工资结算问题产生纠纷。2018年1月11日,被告人胡某来到被害人林某位于青云谱区的仓库,用其之前持有的钥匙打开库房门,盗取了库房内的槽钢边角料、1台三厢切割机等废旧物品,并以2200元的价格出售给他人。经鉴定,上述被盗物品价值共计2897.22元。

  2018年2月2日,被告人胡某再次来到上述仓库,用木棍撬开库房的铁窗并用切割机切断院子铁门的U型锁后,盗取了库房内的3台三厢电焊机、1台角向磨光机及若干废旧电缆、废铁等设备,并以60元的价格出售给废品收购站。经鉴定,上述被盗物品价值共计3924.93元(废铁及电缆未被估价)。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胡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他人财物价值6822.15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鉴于被告人胡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又当庭自愿认罪,具有坦白情况,依法可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魏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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