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提升涉侨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第五届全国司法学论坛综述
2019-05-17 16:18:26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吴玥
 

为进一步加强对涉侨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和企业破产与重组制度的研究,促进理论与实践相结合,2019年4月13日,由华东政法大学中国法治战略研究中心、浙江省文成县人民法院、中国行为法学会企业破产与重组研究中心、华东政法大学司法学研究院联合主办,中国民主同盟上海市委员会法制专委会协办的第五届全国司法学论坛在著名侨乡浙江文成召开。来自国内高校、政法机关及业界媒体的百余名专家学者济济一堂,以“涉侨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暨企业破产与重组研究”为主题展开深入探讨。本次论坛凝聚学界专家共识,彰显了法治领域的中国经验和中国智慧。
   一、构建涉侨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意义
   中华全国归侨联合会权益保障部部长张岩指出,党的十九大将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内容,对打造共建、共享、共治的社会治理格局作出新的部署。要发挥好侨联组织以血缘、地缘、亲缘连接四海侨胞的优势,充分调动广大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的积极性创造性,将法治、德治、自治紧密结合,努力实现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做实、做细群众工作,努力把矛盾化解在早、化解在小、化解在基层的要求,筑牢涉侨纠纷解决的第一道防线,这对于夯实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群众基础,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中国民主同盟上海市委员会法制专委会副主任潘书鸿认为,开展涉侨纠纷多元化解试点工作,不仅对维护侨眷眷属合法权益和海外侨胞的正当权益、保障“一带一路”建设、参与国际规则的制定、提升纠纷解决国际话语权具有重要意义,而且有利于完善中国特色多元化解矛盾纠纷解决机制。
   二、涉侨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主要内容
   2018年初,最高人民法院与中华全国归国华侨联合会联合发布了《关于在部分地区开展涉侨纠纷多元化解试点工作的意见》,这是我国最高司法机关公布的首个关于涉侨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规范性文件,对今后的司法工作具有重要指导意义。根据该文件,各地法院在涉侨纠纷领域进行了有益的探索。
   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徐亚农指出,为更好地维护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的合法权益,文成法院于2009年设立特约海外调解员制度,聘请侨民聚居地的侨领担任涉侨案件的调解员,设立特邀海外联络员和联系点。依托ODR平台等创新开展跨境的司法服务,积极打造“最多跑一次”的海外版,为身处海外的当事人提供极大便利。
   文成县县长章寿禹提到,‌‌2018年,文成县以浙江省推进“最多跑一次”的改革为契机,‌‌建成全国首个涉侨海外服务中心和实体的境外分中心,‌‌常态化开展全方位涉侨司法和政务服务,‌‌率全国之先,在涉侨服务综合改革关键环节上取得新突破。
   绍兴文理学院副教授葛天博认为,文成法院在涉侨纠纷调解过程中采用了“分段诉讼、主体转换、空间移变、网页落地”这十六字方针,取得了小法院大格局、小纠纷大境界、小事件大动作的效果。
   华东政法大学中国法治战略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司法学研究院院长崔永东将文成经验概括为六大特点:“人道性、自治性、法治性”三结合;“司法调解、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三结合;“自治、德治、法治”三结合;“社会治理、国家治理、全球治理”三结合;“活法、国法、国际规则”三结合;“共建、共享、共治”三结合。
   三、涉侨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完善建议
   最高人民法院咨询委员会副主任、华东政法大学司法学研究院名誉院长王秀红总结道,涉侨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要实现长足发展,就必须立足实践,不断推动理论创新。一是夯实理论基础,设立研究基地。建议由最高人民法院牵头,会同中国侨联和知名调解组织、律师协会等有关单位,借助华东政法大学、暨南大学、华侨大学、海南大学等相关国内高校学术资源,设立“侨益保护理论研究基地”。二是支持侨联履职,科学化解矛盾。各地法院要与侨联组织保持密切联系,支持各级侨联组织做好纠纷预警排查和矛盾化解工作,筑牢纠纷解决的“第一道防线”。三是依靠党委、政府,形成工作合力。法院要主动向党委汇报涉侨纠纷改革工作,推动形成“党政主导一盘棋、社会参与总动员”的格局。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四庭副庭长徐向红指出,在推动涉侨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有效运作时,法院一定要多向当地的党委汇报,加强与政府、政法委、公安、司法、民政、侨联侨办等多部门的沟通协调,争取支持,形成合力,努力构建由党委领导、政府主导、法院引领和推动的多元共治、共享、共建的长效协作机制。
   华东政法大学司法学研究院副院长李振勇认为,远程在线纠纷解决是涉侨领域纠纷解决的重要路径,“在线”的形式虽能为纠纷解决带来便利,但也存在法律适用问题,特别是在双边或者多边法律框架内的权利主张问题。这一问题的解决,有赖于将民事诉讼法纳入ODR概念,从而为当事人对相关案件中主张双边和多边条约的适用提供法律支持。
   安徽省黄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郑刚指出,在线解纷的特点有三:一是分流载体的网络化,二是归类派送的特定化,三是服务对象的广义化。这就涉及侨民所在国的国家法律认可和司法认可,因而要求在线纠纷解决机制的建设需要解决域外效力的确认和网格化处置后的法律效力和执行力问题。
   文成法院院长朱鹏鸣指出,在未来,希望能借助更多的平台,聚集司法实务部门领导和法律界专家学者的集体智慧,总结经验,瞻望未来改革之路,促进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为涉侨纠纷多元化解的相关制度提供学术支撑、理论引导和智力支持,为进一步推动和完善中国特色多元化纠纷解决体系,进一步服务社会作出更大贡献。
   (作者单位:华东政法大学中国法治战略研究中心)

 
责任编辑:庞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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