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市米东规范“僵尸企业”有序退出市场
2019-05-19 08:55:05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王书林 赵祺
  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人民法院发布消息称,2017年下半年至今,该院受理破产清算案件5件,审结3件,完成了职工工资、养老保险等清偿工作。

  近几年来,米东区作为众多企业的聚居地,存在不少产能落后的企业,米东区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稳妥推动“僵尸企业”有序退出市场。

  新疆郑和建工有限公司是一家老企业,由于资金链断裂一直处于停止经营状态,成为“僵尸企业”,职工工资及债权长期得不到解决。通过债权人申报、资产核查,米东区法院了解到,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符合法定破产条件。2017年6月,米东区法院受理了新疆郑和建工有限公司申请破产清算案件,依法宣告该公司破产。

  随后,该院召开债权人会议,通过《破产财产变价方案》;同年11月14日,该院依法裁定通过《破产财产分配方案》; 12月12日,经管理人申请,郑和建工有限公司破产案被依法裁定终结程序。案件受理后,根据该企业的规模、债权人数量、职工数量、资产状况,采取缩短债权申报时间、监督管理人加快财产处置进度等措施,促进案件快速审结。

  米东区法院执行局局长陈先勇介绍说,案件从受理到审结历时8个月,29名职工的工资得到了部分清偿,积累在法院长期未能执结的20余件案件依法终结程序,该公司实现有序退出市场。
责任编辑:李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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